通遼政府甘當環境違法保護傘 環保總局提請追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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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20日 12:06 法制日報 | ||||||||
本報北京5月19日訊記者郄建榮 投資達十幾億、一期工程超標排污,二期、三期工程未辦理環保手續———對這樣一個嚴重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企業,當地政府卻甘當其保護傘。國家環保總局今日向嚴重違反環保法的內蒙古通遼梅花科技有限公司“動刀”:責令其二三期工程建設立即停工,并限期補辦環評報批手續;同時提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糾正通遼市、科爾沁區兩級政府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地方保護行為,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據介紹,內蒙古通遼梅花科技有限公司是通遼市重點招商引資項目,被列為內蒙古自治區農業產業化重點企業。檢查發現,該企業一期工程超標排污。二期、三期工程在未辦理環保手續情況下也正在加緊施工。對這樣一個嚴重違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的企業,當地政府卻甘當違法企業的保護傘,免收企業包括排污費等所有行政費用,甚至明文要求對企業進行檢查需事先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國家環保總局環境監察局局長陸新元今日在向新聞界通報內蒙古通遼梅花科技有限公司環境違法問題時介紹說,環保總局已責成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局對該企業環境違法問題依法進行處理,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的規定,該企業的二三期工程應立即停止建設,限期補辦環評報批手續。責令企業完善治污設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提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糾正通遼市、科爾沁區兩級政府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地方保護行為,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陸新元說,當前,一些企業將高污染的項目從東部地區向生態環境脆弱的中西部轉移。而西部地區的一些地方政府單純追求經濟增長,急于招商引資,大干快上,無視國家環保法律法規,無視當地生態環境承載能力,仍然在走粗放型的經濟發展道路,使西部地區本來就脆弱的生態環境遭受新的破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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