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出臺了《廣西直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規定,自治區國資委將對區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并依此進行獎懲,國企老總的薪金也將與其經營業績直接掛鉤。
《考核辦法》規定,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最終結果將被確定為A、B、C、D、E五個級別,國企老總的薪酬將由經營業績來決定。企業負責人年薪由績效年薪和基薪
構成,績效年薪的60%在年度考核結束后當期兌現,其余40%根據任期考核結果等因素,延期到連任或者離任的下一年兌現。
根據經營業績不同,考核結果為A級時,企業負責人的績效年薪將在2至3倍基薪之間;B級的績效年薪則在基薪的1.5至2倍之間;C級的績效年薪將是基薪的1至1.5倍之間;D級的績效年薪是基薪的0至1倍;而當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被評定為E級時,他的績效年薪將為0,只能領取基薪。
除年度考核外,《考核辦法》還規定將對經營者進行任期考核,綜合衡量經營者整個任期的經營業績。如果企業負責人任期經營業績被確定為A級、B級,除按期兌現全部延期績效年薪外,還將得到相應的中長期激勵;業績被確定為C級,按期兌現全部延期績效年薪;而D級和E級將被扣減延期績效年薪,同時可不再對其任命、續聘或對其工作進行調整。
據悉,每年國企負責人都必須和自治區國資委簽訂年度經營業績責任書,企業的利潤總額、凈資產收益率成為主要效益考核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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