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低限有望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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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7日 08:47 京華時報 | ||||||||
目前為“城四區10.5萬元、近郊四區9.9萬元” 本報訊 (記者 于心欣) 市民拿到拆遷補償款卻買不起房的局面將得到扭轉。昨天,市建委在回復人大代表建議的報告中提到,房屋拆遷補償政策計劃在年內作出調整。目前,初步調整方案已經出爐。
市人大代表李敬提出,房價不斷攀升,致使部分本來住房面積小的城市居民,用拆遷補償款無法買到相應住房。對此,市建委表示,今年將調整本市拆遷評估辦法和特殊困難家庭的補償低限。按照現有政策,被拆遷人房屋的市場評估總價若低于“城四區10.5萬元、近郊四區9.9萬元”規定的補償低限,便可以獲得這一低限的補償金。 但這一補償標準是多年前制定的,已經與現在社會發展不相符。方案調整后,現有的補償低限有望改動,且改動后有望解決特困家庭“懷揣拆遷款卻望樓興嘆”的情況。目前,該調整的初步方案已經制訂完成,需要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及進一步論證后,盡快上報市政府批準。 -現行拆遷補償政策 按照目前標準,北京市被拆遷房屋的拆遷補償價格平均要比該房屋的市場交易價格高出20%以上,其中中心區住宅房屋拆遷市場評估價最高在9000元/平方米以上。 在政策保障托底上,規定了拆遷補償低限,即城四區10.5萬元、近郊四區9.9萬元;自建房補償,即對于無正式住房、長期居住自建房且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給予安置補助費;實行廉租還貸政策,即被拆遷的低保家庭通過實行租金補貼還貸。 《京華時報》(2005年05月17日A06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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