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應華根
只需具備5項基本條件,創業農戶也可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形式獲得法人地位了。來自浙江臺州地區的10位農民,日前從浙江省工商局局長鄭宇民的手中拿到了全國首批農民專業合作社營業執照。他們所成立的10個農民專業經濟合作組織,也成了全國首批農民專業合作社。
“中國歷史上又一個新型企業組織正式在浙江誕生了。”鄭宇民說。對于全國第一批農民合作社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在浙江的頒發,鄭宇民表示,農戶變成法人,這是浙江省農村經濟、農業經濟發展的一個新的里程碑,標志著浙江省農業市場組織化程度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是農村市場主體的再一次創新。這個“第一”不是一個簡單的象征性的鼓勵行為,而是具有實質性內容的行政賦予行為。通過立法,通過行政許可,賦予了從事農業的農戶以市場經濟主體的資格,賦予了從事農業的農戶以平等參與市場經濟競爭的權利。
據介紹,農民申領“身份證”的“門檻”并不高,只要符合“有七名以上的社員、5萬元以上的注冊資金,有社員共同制定的章程、合作社名稱,建立符合合作社要求的組織機構,具有固定的生產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五點要求,即可申請注冊登記農民專業合作社。
“身份問題”困擾農戶
長期以來,農民在市場中的弱勢地位始終難以改變。特別是近些年,家庭聯產承包制以及家庭作坊式的、封閉式經營的小農經濟與瞬息萬變的大市場的矛盾日益突出。農民增產不增收,成為影響農民致富和制約地方經濟發展的難題。隨著中國加入W TO,面對日趨全球化的市場競爭,浙江的農民開始思索用聯手經營的形式,進入千變萬化的大市場。農民合作社應運而生。
近幾年,在浙江農村,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興起而逐漸形成的農業規模效應正日益凸顯。僅在臺州市,就有由綠牧草雞合作社帶動而形成的溫嶺1000萬羽草雞產業帶;由箬橫西瓜合作社帶動而形成的溫嶺東南沿海8萬畝西瓜產業帶;由上盤西蘭花合作社帶動而形成的臨海5.5萬畝西蘭花產業帶等。這些頗具規模的產業帶的形成,對于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帶動農民增收致富,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農民組建合作社的意義,在于通過組織化的形式,把分別從事生產、加工、銷售的農民組合起來,發揮各自的優勢,共同實現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最大特色是它的民間色彩,它們大都是在農民自覺、自愿、自發的基礎上組建的,“民辦、民管、民受益”是它的基本原則。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浙江省已發展各類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近3000家,帶動農戶近150萬戶;這些專業合作組織主要從生產領域的合作開始,逐步向品牌、流通、加工等經營領域發展,形成專業化生產、區域化布局、社會化服務、企業化管理、一體化經營的生產經營體系格局。
但是,“農民專業合作社”這一在國外已有150多年歷史的組織形式,卻一直沒能在我國取得其合適的法律地位,沒有法人資格。而沒有法人資格,就意味著在經營資格、銀行貸款、稅收抵扣、商標注冊等方面容易碰到各種問題,很難開展經營活動。發生經濟糾紛的,甚至連對簿公堂的都困難。其所需要承擔的“無限責任”,更是讓許多農民“望社興嘆”。
為闖市場的農戶立法
這個問題一直為浙江省有關部門所重視。浙江省副省長茅臨生多次到農村進行專題調研,他認為,各級政府要把加快培育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作為推動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重要任務來抓,使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真正成為農民自己的組織。
去年5月,浙江專門召開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制度建設和立法安排國際研討會”。中國和美國、加拿大、德國、荷蘭、瑞典、日本等國著名合作社理論研究專家與會。與會專家高度評價我國特別是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取得的成果,認為浙江農民專業合作社符合合作社的本質規定性,適應國際合作社理論的發展趨勢,浙江合作社建設走在了全國前列,在世界各國合作社的實踐中也占有相當地位。
作為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試點省份,浙江在今年的1月1日率先實施《浙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條例》。該《條例》首次明確界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律性質,并明確農民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作社承擔有限責任。
農戶歡迎“法人”地位的確立
在立夏剛過的臺州,浙江省工商局終于將這一條例落到實處:首批發出的10張農民專業合作社營業執照,讓農戶從此也有了自己的創業平臺。同時,工商部門還將在全省各地注冊大廳開通綠色通道,從快從速優先為農民辦理營業執照。
“以前好像沒有‘身份證’,不規范,沒有法人地位,沒有固定資產,去年以合伙企業貸款遇到問題,只能以個人名義貸,量很小。當我們正式登記注冊了農民專業合作社后,一下子就貸了150萬元”。臺州路橋區桐嶼街道鹽岙村村民馮普德說起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后給他帶來立竿見影的好處時,顯得非常高興。
而浙江百花園林有限公司董事長周斌則向記者表示,在重新登記后,社員僅需承擔有限經濟責任,并能享受政府對合作社的各項優惠政策,“肯定會吸引更多農民加入合作社!”另外許多農民專業合作社表示,合作社成為法人組織后,還便于農民創自己的品牌,品牌效益非常明顯。
與農民的歡欣鼓舞一樣,專家們也高度評價這一新型企業組織。他們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作為經濟組織,在堅持家庭承包制、在尊重農戶市場主體地位的基礎上,通過組織制度創新,可以激活農業發展的微觀基礎;在實施農業標準化生產和品牌化經營、農業社會化服務、農民培訓、政府實施對農業的支持等方面,會發揮越來越好的作用,是目前農業先進生產力的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