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觀點摘自4月28日召開的2005年中國企業“走出去”國際論壇
商務部副部長安民:改革開放以來,對外投資只占吸收外資的1/15。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陳清泰:中國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一直沒有完全克服企業制度的弱勢,盡快深化國資管理體制改革已成為我國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大企業的重
內蒙古鹿王羊絨集團公司名譽董事長高豐:政府對企業“走出去”的投資審批和政策指導程序明顯滯后于企業“走出去”的發展速度,這也使企業失去很多發展機會。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蔣黔貴:我國企業對企業所在國法律環境了解程度的不足,增加了國際并購與經營的額外風險。要抵御這種風險,企業本身應率先建立較完備的法律顧問制度。此外,還應選擇雙方較熟悉、有國際信譽的中介機構和專業人士作為合作伙伴。
本文章僅代表作這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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