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9日電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中共黑龍江省委和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嚴禁以各種形式參與煤礦生產經營活動或利用職權為親友從事煤礦生產經營提供方便。
該省規定,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特別是涉及煤炭監察管理部門的黨員干部不準本人、配偶及其子女、配偶在其任職單位管轄范圍內從事煤炭營銷以
及礦用裝備、器材、原材料和勞保用品的供銷活動;不準本人、配偶及其子女、配偶在其任職單位管轄范圍內從事煤炭基本建設和其他工程的投標、招標和承包、轉包活動;不準本人、配偶及其子女、配偶在其任職單位管轄范圍內以個人承包、轉包或入股等形式參與小煤礦生產經營。
其他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領導干部不得利用職權為親友從事煤礦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以權謀私、搞錢權交易。
該省要求,煤礦監察和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領導干部參與小煤礦經營及充當保護傘、為個人和親友牟取私利行為的監察和檢查。建立由紀檢監察機關、省安全生產監察管理局、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組成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檢查,召集會議通報情況。落實審批、檢查和調查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現有領導干部參與小煤礦經營的,要責令其主動退出;拒不退出的,應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通報,由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為強化社會監督,黑龍江省還設立了舉報領導干部參與辦礦的舉報電話和獎勵制度,舉報線索一經查實,有關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舉報人5萬至10萬元的重獎。(劉靜、卓橋、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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