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公告
2005年 第14號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防治環境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現批準《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III、IV階段)》等五項標準為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并由我局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及實施日期如下:
1、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III、IV階段)
。℅B 18352.3-2005,自2007年7月1日起實施)
2、裝用點燃式發動機重型汽車曲軸箱污染物排放限值
。℅B11340-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實施)
3、裝用點燃式發動機重型汽車燃油蒸發污染物排放限值
。℅B 14763-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實施)
4、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加速行駛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
。℅B16169-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實施)
5、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定置噪聲限值及測量方法
。℅B4569-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實施)
按有關法律規定,以上標準具有強制執行的效力。
以上標準由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出版,可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網站(www.sepa.gov.cn)查詢。自以上標準實施之日起,下列標準廢止:
1、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II)(GB18352.2-2001)
2、汽車曲軸箱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761.4-93)
3、汽車曲軸箱排放物測量方法及限值(GB11340-89)
4、汽油車燃油蒸發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761.3-93)
5、汽油車燃油蒸發污染物的測量 收集法(GB14763-93)
6、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噪聲限值(GB16169-1996)
7、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噪聲測量方法(GB/T4569-1996)
8、輕便摩托車噪聲限值及測試方法(GB16169-2000)
9、摩托車噪聲限值及測試方法(GB4569-2000)
特此公告。
(此公告業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張延華會簽)
二○○五年四月五日:參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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