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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高層定調:以前稱混業經營 現在說綜合經營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07日 19:52 21世紀經濟報道

  本報記者 方家喜

  北京報道

  4月26日在北京召開的第一屆“中國金融改革高層論壇”上,與會金融高官一致把以往常說的“混業經營”改說成“綜合經營”。

  眾口校正綜合經營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副局長焦瑾璞一上來就表示:“我想就綜合經營的定義、概念進行一些回顧,也就是國際上對此的一些做法!

  他說,綜合經營曾叫混業經營,是指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可以跨業經營的金融制度,與之相適應的就是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的分業經營的制度。

   “金融業的綜合經營是近年來在金融業、保險業大家議論比較多的熱門話題,金融業的呼聲很高,要求綜合經營,以前也叫混業經營。綜合經營和混業經營有什么不一樣呢?”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魏迎寧也在會上發出這樣的問話。

  魏迎寧說,一開始大家認為兩種說法都能用,也叫混業經營,也叫綜合經營,后來把這個概念準確了一下,混業的范圍比較大,不限于金融業,包括實業,而且混業往往是一個法人機構同時經營幾類業務。

  魏迎寧同時表示,綜合經營至少具有節約交易成本、分散金融風險、獲得協同優勢的作用。綜合經營能夠更大程度上容納金融創新、滿足金融需求。綜合經營還對未來我國金融改革和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一個是從商業銀行經營方面來談,一方面是從金融創新方面來談。從未來發展方面談,可以說都促使我們要實現綜合經營。

  幾個月前,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在一次會議上,用“綜合經營”替代了“混業經營”,闡述金融混業監管的現實意義。

  她認為,綜合經營在中國已客觀存在,這種客觀存在如果不研究,將不利于中國金融業的發展。

  目前,中國已經出現不同形式的金融控股集團,有的以金融業為主業,有的以實業為主業控股不同的金融企業。吳曉靈認為,由金融機構生成的控股公司風險還不是很大。目前銀監會、保監會和證監會三家金融監管部門已經達成協議,控股公司以哪一業為主,就主要由誰監管。

  但是“以實業為主業控股不同的金融企業”的形式給監管造成很大困難。一些企業綜合經營的目的不是普通金融控股公司的利用綜合經營優勢,進行資本運作,而是利用金融來獲得自身集團發展的便利。

  由于綜合經營客觀上存在風險傳遞問題,而中國目前還沒有對金融控股公司進行監管的依據,沒有將這一現象納入監管范圍,這樣就隱藏著巨大的風險。吳曉靈建議,在立法時,應對關聯交易進行明確界定,并嚴格把關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

  一些金融界人士表示,管理層明確、統一對待“綜合經營”這個概念,傳遞了一定的政策信息,也反映了管理層在“分業經營”背景下,對中國金融業未來發展的最新考量。   

  辨析混業經營與綜合經營

  “我國金融業曾經進入過混業經營,再到分業經營,目前總體上還是分業經營,下一步應該是綜合經營!苯硅闭f。

  據了解,我國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在事實上實行的是“混業經營”制度,大多數商業銀行都不同程度地通過全資或參股的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參與了證券和投資業務。尤其是1992年之后,受國內經濟高漲氣氛的影響,各行都提出了全方位、多功能發展的口號,不僅各家專業銀行,甚至人民銀行各級分行都開始介入證券、股票、投資、房地產、保險等非銀行業務,形成了金融業混業經營的局面;鞓I經營造成了金融秩序的混亂,并對經濟過熱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于是,管理層提出了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要求。

  焦瑾璞回憶說,分業經營最早是在1993年金融工作會上提出來。1995年《商業銀行法》開始實施,在《商業銀行法》里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要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制度。

  焦瑾璞表示,應該說金融業分業經營、分業監管這種體制從正式提出到2003年銀監會成立,才最終形成。

  中國銀行金融研究所曾完成一份報告,全面描述了美國從“混業經營”到“綜合經營”的原因和歷程。

  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研究所的趙錫軍表示,“金融業的發展是一個由低級向高級發展的過程,再用“混業經營”來形容當前金融服務業的綜合發展態勢是不恰當的。同時,用“混業經營”來指導中國金融業未來的發展更是極端危險的,很容易使中國金融的發展陷于一種盲目的簡單的混業狀態,而放棄追求銀行、證券、保險、信托等業務之間的相互合作效應。”

  他說,混業經營也容易使大家片面強調放松業務限制,忽視對金融業進行有效的監管,從而引發巨大的金融風險。因此,建議在我國金融業發展模式的選擇中摒棄“混業經營”這一已經落后于時代的特定的歷史概念,而代之以現代的“綜合經營”。

  回顧世界各主要發達國家金融格局的發展,基本上都經歷了一個由混業經營到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再經過長達一二十年的金融創新與融合的演變,最后通過修改立法的形式過渡到綜合金融的過程。

  綜合經營的模式選擇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平安保險等金融機構的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都表示,管理層明確、統一地對待“綜合經營”,這是好事。因為這明確了我國金融業的發展方向,是綜合經營而不是混業經營。

  魏迎寧分析了國內幾大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他認為,保險行業存在綜合經營,即由一個不直接具體經營業務的集團或者是控股公司,通過設立子公司進入了銀行、證券、保險領域。他說,這種形式和我國目前的法律框架沒有直接沖突。

  關于綜合經營的前景,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綜合經營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但是采取何種形式,如何實現綜合經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另外,在目前分業監管的體制下,綜合經營的空間到底有多大,也是一個問題。

  至于綜合經營的模式選擇,許多金融企業和專家的觀點是,在我國還是適宜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實現綜合經營。他們認為,這是由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現狀和金融發展水平決定的。在現在的監管體制不變的情況下,這是比較適合我國的金融監管體制現狀和金融發展水平的。

  從形式上來看,金融控股公司推進金融業綜合經營至少有以下幾點好處:一是集團控股保證了不動金融部門的協同優勢,各子公司仍然是分業經營;二是集團內部的法人分業規避了不同金融部門的風險相互傳染,適應了分業監管的現行體制;第三,集團層面上充分發揮資源配置、風險管理以及在客戶信息資源共享等往來的綜合經營優勢,便于推進金融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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