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不良資產處置信息披露機制將建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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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30日 09:39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4月29日專電(記者 顧錢江)針對不良資產處置中存在的資產流失嚴重等問題,銀監會將出臺一項新規定,提高不良資產處置的信息披露透明度。 銀監會主席劉明康29日主持銀監會主席會議,審議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
會議指出,盡早出臺這項規章,是強化市場和社會對資產管理公司以及不良資產形成、處置所涉及的有關各方約束和監督的迫切需要。 我國于1999年成立了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負責接收和處置由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剝離出來的不良資產。 銀監會29日的會議認為,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成立以來,在處置不良資產、支持國有銀行與國企改革發展以及培育不良資產處置市場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不良資產接收、管理和處置過程中也存在資產流失嚴重等問題。 會議強調,良好的信息披露機制有利于促進公開、透明、統一的不良金融資產交易市場和市場競爭機制的形成。 據悉,銀監會在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作進一步修改并廣泛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盡快報國務院審定后發布。 銀監會表示,要通過推行信息披露制度,督促資產管理公司對其真實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和風險管理情況予以公開披露,從根本上防范道德風險,增進社會公眾對資產管理公司經營處置不良資產情況的了解、理解、支持和監督。 截至今年3月末,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累計處置不良資產6885.5億元,累計回收現金1408.9億元,占處置不良資產的20.46%。(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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