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會第38次會議通過廢止國有資產管理條例
國資三級管理模式終結
【本報訊】(記者 方興業) 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昨天閉幕,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召開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通過了關于修改和廢止有關法
規的決定,并進行了人事任免。
根據關于召開深圳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市四屆人大一次會議正式定于2005年5月28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開,會期6天。建議大會進行的議程共11項,其中包括選舉新一屆市人大市政府領導和審議6個常規報告。
會議通過了關于廢止《深圳經濟特區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的決定。至此,實施了10年之久的該條例正式停止其法律效力,我市國有資產三級管理模式不復存在,管理體制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
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深圳經濟特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決定。經修改后的法規,對原規定作了許多調整,將更有利于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會議通過了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請審議的人事任免案,經過表決,對部分審判庭負責人和審判員進行任免。
會議還通過了《深圳市海上交通安全條例》。該法規尚需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郭榮俊主持閉幕會議,副主任袁汝穩、李友烈、陳國權、張建國、陳錫桃、張寶琴、宋枝旺和秘書長袁慶文出席會議。
副市長卓欽銳,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負責人等列席會議。
作者:記者 方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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