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業:
為正確引導中央企業投資方向,嚴格控制非主業投資,集中有限資源投入到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培育和發展大公司大企業集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國家標準(GB/T4754-2002),我委在確認并公布第
一批中央企業主業的基礎上,又對第二批中央企業主業進行了審核確認,第二批確認的中央企業主業仍主要涉及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F將經確認的第二批中央企業主業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中央企業按照《中央企業主業(第二批)的通知》(國資發規劃[2004]324)的精神,進一步加強企業戰略管理,制訂發展戰略和規劃,明確主業發展方向;堅持突出主業,嚴格控制非主業投資活動,避免盲目擴張,減少投資風險;積極推進調整重組,將企業非主業資產按突出主業的原則進行整合,優化資源配置。
二、今后一段時期,我委對市場定位比較準確、主業較為突出的企業,將繼續確認并公布其主業領域,明確企業發展方向;對企業經營規模較大但主業不夠清晰的企業,將組織專家論證,與企業交換意見,指導企業確定主業及調整方向;對經營規模偏小、處于轉型時期的企業,為防止其盲目擴張,將通過確認并公布其一段時期主業的方式,規范和引導其投資行為,加大結構調整和企業重組力度,優化國有經濟布局。
附件:中央企業主業(第二批)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二OO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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