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審計大姚地震救災金 滯留5千萬挪用4千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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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8日 07:14 新聞晨報 | ||||||||
國家審計署昨公布云南省大姚地震救災資金審計結果 5千萬被滯留4千萬被挪用 □齊雁冰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在2003年7月、2003年10月云南大姚地震的救災工作中,高達5174萬元的救災資金未及時下撥;4111萬元的救災資金被擠占挪用;大姚縣曇華鄉某副鄉長通過虛報災情,竟為其親屬爭取了總計20萬余元自建房補助資金和高標準統建點住房……4月27日,國家審計署向社會發布2005年第1號審計公告———云南省大姚地震救災資金的審計結果,公布了包括上述現象在內的主要問題。 兩次地震共收到救災資金3億多元 據悉,審計署于2004年3月18日至4月30日對云南省本級,楚雄州本級及所屬大姚縣、姚安縣、永仁縣、牟定縣、元謀縣,大理州本級及所屬賓川縣、祥云縣,麗江市本級及所屬永勝縣、華坪縣,接受和安排的2003年云南大姚“7·21”、“10·16”地震救災資金進行了審計。統計資料顯示,地震發生后,云南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兩次地震中共接受救災資金36662萬元。 問題基本被糾正48人被追究責任 審計署對云南大姚地震救災資金審計后,云南省先后派出工作督查組11批83人次,楚雄州派出35批579人次,深入災區一線,實行分片包村責任制,狠抓問題整改落實。 據了解,截至目前,云南大姚地震救災資金使用安排中的違規問題已基本得到糾正。恢復重建工作已進入收尾階段,滯留在各縣的救災款已下撥完畢。重災戶補助提高了1500元,高標準統建點的補助標準被調低。同時,楚雄州還追究了48人的責任,其中縣級領導9人寫出書面檢查,28名黨政干部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大理州也對賓川縣民政局、教育局主要領導進行了責任追究。 為防止類似問題再度發生,云南省相關部門及各級政府陸續完善了規章制度。 審計發現的5方面主要問題 【未及時下撥中央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5174萬元】 截至2003年11月14日,中央財政共下撥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12000萬元,至2004年3月31日,云南省省級財政部門雖將資金下撥,但由于云南省抗震救災指揮部未及時批復“10·16”恢復重建計劃,致使5174萬元滯留于縣級財政部門。 【部分救災項目報災不實,獲取救災項目建設資金868萬元】 審計抽查發現,大姚、賓川、元謀、祥云、姚安、永仁等縣將震前不曾有或已批準開工建設的項目,作為災后重建項目上報的有21項,共取得資金668萬元,將可修復項目作為重建項目上報的有4項,取得資金200萬元。 如大姚縣人民法院辦公樓震前已獲縣政府批準建設,“7·21”地震后該縣又將法院辦公樓作為重建項目上報并取得重建資金200萬元;姚安縣衛生局前場衛生院3層綜合樓于2003年6月完工,“7·21”地震發生后,姚安縣衛生局又作為新建項目上報,獲得重建資金20萬元。 【擠占挪用救災資金4111萬元】 云南省、州(市)、縣部分財政、民政、建設、教育、衛生等部門及鄉鎮政府存在擠占挪用救災資金問題。 如姚安草海農場統建點建設工程指揮部挪用1748萬元救災資金支付土地置換補償。賓川縣民政局挪用救災資金150萬元興建賓川縣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大樓。 牟定縣財政局、姚安縣財政局分別挪用救災資金565萬元、350萬元平衡2003年財政預算。 【兩個縣級統建點的建設標準偏高,入住資格把關不嚴,資金存在缺口】 大姚縣曇華松子園、姚安縣草海農場兩個縣級統建點,在解決災民住房困難方面有一定作用,但統建點的建設標準偏高,戶均建設標準近10萬元,與災區群眾自建戶的補助標準相比差距懸殊。 此外,在姚安草海農場統建點建設中還存在資金缺口問題。 據測算,該統建點資金缺口預計超過3500萬元。如果資金不能及時到位,將影響項目建設進度。 【少數基層干部以權謀私,借機牟取高標準住房,或占用救災資金】 如大姚縣曇華鄉副鄉長李某通過虛報災情,為其4戶親屬爭取了兩戶自建房補助資金和3套高標準統建點住房,總計20余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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