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境內企業海外上市所融資金可以保留在境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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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8日 02:26 第一財經日報 | ||||||||
中國資本項目開放再邁堅實一步 本報記者 徐以升 發自北京 據新華社報道,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稱“外管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副司長陳炳才在招商銀行舉辦的“招商銀行離岸業務推介會”上表示:“境內企業海外上市所融資金現在可以
這是中國對資本項目外匯管理的又一重大開放舉措。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教授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在目前中國資本項目下外匯流入較多,資本項目存在順差并且增加很快的情況下,允許境內企業海外上市所融資金保留在境外,可以逐步鼓勵有實力的企業進行海外投資,這樣也可以減少國內結匯的壓力,減少外匯儲備的增長,平衡外匯收支。” 外管局4月22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04年,我國境外股本融資凈流入109.23億美元,占2004年我國證券投資負債凈流入132.03億美元的比例達到83%,同比多增31.94億美元;2004年我國境內機構減持境外有價證券資產使該項實現資金凈回流64.86億美元,比2003年凈回流多增35.03億美元。此外,數字顯示2004年資本和金融項目順差達到1106.60億美元,我國國際收支經常項目、資本和金融項目自2001年以來一直持續保持“雙順差”。 陳炳才在會上表示,長期以來我國涉外經濟政策的基本點是擴大出口、限制進口,鼓勵外資流入、限制資本流出。現在涉外經濟管理政策進行了較大力度的調整,鼓勵資金走出去,鼓勵從單純貿易向境外投資轉變。 按照外管局和證監會于2002年8月發布的通知,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募集資金、境外上市外資股公司和境外中資控股上市公司的境內股權持有單位通過減持上市公司股票、或者通過上市公司出售其資產(或權益)所得的外匯資金在到位后30天內,需將扣除相關費用后所余的資金調回境內,未經外管局批準不得滯留境外。其中上市募集資金經外管局批準可以開立專戶保留,也可以結匯,而減持股票或出售資產得到的外匯資金則必須結匯。在尚未調回境內之前,如需開立境外賬戶暫時存放募集資金的,可向外管局申請開立境外專用外匯賬戶,期限最長為開立之日起3個月。 而陳炳才所表示的境內企業海外上市所融資金現在可以保留在境外,顯然打破了這一規定。陳炳才表示,這是為了支持境內資金走出去,支持境內企業和銀行走出去。 趙錫軍提醒記者,如果允許企業在境外持有外幣形式的資產,將需要企業有控制外匯資產風險的能力。 陳炳才還透露,目前針對人民幣離岸業務項下為企業海外融資提供擔保,只有招商銀行等兩家股份制銀行可以從事此項業務,有關部門目前正在制訂相關辦法,一旦出臺,所指定開展外匯業務的銀行都可以申請額度擔保業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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