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邊境境外投資 外管局下放資金來源審查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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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8日 02:13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徐以升 發自北京 國家外匯管理局日前簡化了邊境地區境外投資項目資金來源審查手續,將境外投資外匯資金來源的審核權下放到了邊境地區外匯中心支局,對于邊境進行境外投資項目,中心支局可在授權范圍內直接出具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意見。外管局表示,這是為了進一步落實“走出去”發展戰略,促進與毗鄰國家的經貿往來。
“從表面上的意義來看,這樣能促進邊境地區境外投資,此外這也是資本項目放開的一個腳步,外管局擬逐步鼓勵海外投資。”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教授對記者表示,“邊境地區的地理優勢是積極向外拓展的有利條件,而鼓勵這種投資對我國的‘以鄰為伴’的經貿往來政策也將產生積極影響。” 邊境地區境外投資是指在我國邊境地區登記注冊的企業、公司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在毗鄰國家設立各類企業或購股、參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通知表示,對于邊境地區投資主體使用自有外匯、國內外匯貸款或購匯進行境外投資的項目,邊境地區外匯中心支局可在授權范圍內直接出具外匯資金來源審查意見。 外管局曾在2003年7月發布通知取消境外投資匯回利潤保證金制度,并決定把已經收取的保證金退還給相應的投資主體。而外管局此次放寬邊境地區外匯中心支局的審核權限,是積極促進境外投資的另一重要步驟。2003年我國新設境外非金融企業數和中方投資總額分別達到510家和21億美元,比上年增長45.7%和1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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