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個省市將建立社保費重點費源監控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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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7日 04:04 第一財經日報 | ||||||||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向負責征收社會保險費的19個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地方稅務局發出通知,要求建立重點費源監控制度,隨時掌握其費源變化情況,對重點費源實行重點管理。 通知指出,國務院頒布的《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明確規定稅務機關是社會保險費的征收主體之一,各級稅務機關要樹立正確的社保費收入觀,依法征費,應收盡收,既
通知還就加強社保費征管提出了三項措施。一是加強費源管理,提高監控水平。定期開展費源調查工作,全面掌握社保費費源分布情況;強化繳費人戶籍管理,逐步建立戶籍檔案,對繳費人實行動態管理;建立重點費源監控制度,隨時掌握其費源變化情況,對重點費源實行重點管理(對年繳費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重點費源戶要報送國家稅務總局備案);利用稅務機關的征管優勢,不定期對繳費人數、繳費基數等申報資料進行檢查核實。 二是對欠費和欠費人合理進行分類,實施動態的分類管理,對欠費數額較大的重點欠費人,實施跟蹤管理,定期追欠;建立清欠目標責任制。 三是積極配合勞動保障部門,做好參保擴面工作。當前尤其要做好以非公經濟、自然人為重點的擴面征收工作,逐步消除參保的盲點,不斷增加費源和社保費收入。逐步建立社保費宣傳的長效機制。 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加快推進社會保險費集中、統一征收。有條件的地區,應積極接手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的征收工作,實現“五費統征”。尚未實行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集中、統一征收的地區,要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加大工作力度,積極創造條件,盡快實現稅務機關集中、統一征收。同時大力開展與財政、銀行、勞動、社保等部門和單位的數據聯網工作,通過銀行扣繳等多種方式,提高征收效率,實現全社會信息資源共享。(新華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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