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稱征房地產稅不屬其職能范圍 媒體報道不實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6日 11:00 新浪財經 | ||||||||
新浪財經訊 26日有媒體稱“央行正準備對房產征收不動產稅和投資交易稅”,新浪財經就此事致電央行新聞處,新聞處孫先生稱征稅不屬于央行的職能范圍,該新聞報道“犯了嚴重的常識性錯誤”。 不動產稅開征問題的討論始于去年底新華社的一則消息。該消息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正在進行“中國不動產稅收政策研究”項目,2005年將進行新的不動產
今年2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官員曾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歷時一年完成的《中國房地產稅收政策研究報告》進行研討。 有媒體在報道時曾做出如下判斷:“會議上非常明確地傳遞出一個信息:政府目前在積極推進我國房地產新稅制的改革,我國開征統一規范的不動產稅勢在必行。”之后,坊間傳聞:開征不動產稅的試點城市將包括北京、重慶和深圳三個城市。但相關職能部門至今一直沒有正式回應媒體的猜測。 上周,國家統計局發言人鄭京平在京透露,中央政府正在采取措施,使商品房主要成為居住商品而不是投資商品。他特別提到,國外的成功經驗中,就包括收繳不動產稅、投資交易所得稅等,但僅僅是作為國外的經驗提出的。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對閑置的房屋和地產征稅,可以打擊炒樓投機。(文/可會明) 名詞解釋: 不動產稅:在不同國家、地區其名稱不盡相同,有的稱“房地產稅”,有的稱“物業稅”。但內容基本一致:一是房產、土地合一,適用統一的不動產稅;二是征稅范圍既包括城鎮,也包括農村;三是按評估價值征稅。不動產稅和所得稅、增值稅一起被稱為國際通行的三大主力稅種。不動產稅主要為地方稅,所得稅和增值稅是以中央稅為主的共享稅。不動產稅可考慮作為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體稅種,要由中央政府統一立法,按生產經營用房和居住用房實行不同的稅率,規定稅率幅度。地方政府可在統一規定的稅率幅度內,確定當地具體適用稅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