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部分業務不能再憑普通發票辦理退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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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5日 07:42 四川在線-華西都市報 | |||||||||
本報訊 (記者 董天剛)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決定,從2005年4月1日起,對出口企業出口貨物憑普通發票辦理退(免)稅的政策進行調整,部分業務不能再憑普通發票辦理退稅。 通知的主要內容有: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的抽紗、工藝品、香料油、山貨、草柳竹藤制品、漁網漁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毛、山羊板皮、紙制品貨物,從2005年4月1日起,不能憑普通發票辦理退稅。今后凡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貨物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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