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涉稅違法案件 可處以涉案稅款5倍罰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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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0日 14:15 南方日報 | ||||||||
據新華社北京4月19日電 根據有關規定,對涉稅違法案件可處以涉案稅款0.5至5倍的罰款。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局長劉太明19日表示,今年將在這一法定范圍內大幅提高對重大涉稅違法案件的罰款比例,保持對涉稅犯罪的嚴打和高壓態勢。 據劉太明介紹,近年來稅務機關對涉稅違法案件的處罰力度不斷加大,去年全國稅務機關對涉稅違法案件的處罰率平均比2003年提高2個百分點。2005年,稅務機關對證據確鑿的
他說,2005年各級稅務機關將重點查處利用海關進口貨物完稅憑證、廢舊物資收購發票、農副產品收購憑證和貨物運輸發票騙抵稅款的違法案件。對故意接受虛開發票(憑證)騙抵稅款的納稅人,要進行全面檢查,挖掘線索,溯本清源,嚴厲打擊虛開發票(憑證)的買方市場。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將按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另據了解,今年稅收專項檢查的項目有9項:鋼鐵生產企業、水泥生產企業、煤炭生產及運銷企業、摩托車生產及銷售企業、廢舊物資回收經營企業及用廢企業、以農副產品為主要原料的生產加工企業、房地產行業、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以及個人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