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總局與水利部之爭 兩大部委針鋒相對之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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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0日 09:49 瞭望東方周刊 | |||||||||
《瞭望東方周刊》特約記者 覃愛玲 北京報道 兩家重要部委在媒體上公開批評對方并作辯解,在習慣于“內部協商解決問題”的政府機構之間,這一情況并不常見 4月11日,一條內容大致相同的新聞出現在北京各大媒體的重要版面。一家都市報使用
有意思的是,此文后附有淮委會的上級領導機關國家水利部水資源司副司長程曉冰的反駁,“水利部門并未越權行事”。 兩家重要部委在媒體上公開批評對方并作辯解,在習慣于“內部協商解決問題”的政府機關之間,這一情況并不常見。 “我沒有采訪過環保總局的人,這是他們周日時(4月10日)給我們的通稿,同時也給了別的很多媒體吧。就是署上了我的名字而己。”《瞭望東方周刊》致電《越權》一文的署名記者時,對方這樣回答。 而采訪程曉冰的記者稱:他采訪程時,程并不知情,環保總局在媒體上指責淮委會越權之前并沒有跟水利部門溝通過。他們也是從媒體上看到的。 此后,兩家部委針鋒相對的文章在各大網站傳播,引起很大反響。僅在新浪網上,網友跟帖評論在一天內達到700多條。 到底“爭”什么 國家環保總局為一個看似平常的信息發布權訴諸媒體,公開指責淮委會,有人認為這有點“過敏”。但是,如果了解這一信息發布的實質所在,就更能理解雙方的態度和行為。 在中國素有“九龍治水”之稱的多頭治水管理模式中,水利部門和環保部門是兩個重要的行業管理部門。中國政法大學環境資源法規研究所所長王燦發將兩大部委治水的工作概括為:水利部門主要管水量,即水資源的利用;環保部門主要管水質,即水污染。而在水的管理權限中,最主要的就是水質和水量這兩大部分。 他認為,兩大部委的職能劃分本身即容易產生矛盾:水利部主要管理水量,有權對水資源進行調度。因為污水不能算水資源,如果水污染嚴重的話,它就沒有那么多水可賣了。所以水利部門往往傾向于說水污染嚴重。而且水污染的程度跟水量也有關系,如果排污量過大,就需要更多的干凈水去稀釋,這個對水資源也是一種損失。而環保部門則傾向于說污染沒有那么嚴重,因為水污染嚴重,就說明它的工作沒做好。 所以,關于水質的基本指標“排污總量”這項數據,對雙方都是休戚相關。 王燦發介紹,具體到信息發布本身,還有一個現實的情況是,目前環保部門和水利部門各有一套關于水質的監測機構,交叉監測。而且兩家的監測方法并不一樣,水利部門是對水的整體情況,包括水質和水量等一起進行監測的,而環保部門進行的是專門的水污染監測。雙方使用的儀器和方法都不一樣,監測結果并不具有可比性,發布出來的信息不一致也就不足為奇。誰具有標準控制權,誰就占有利地位。 王燦發認為,就合理性來說,關于數據的發布,應該具體看待,應該說既然允許設立監測機構,當然可以發布數據,隨便什么民間機構也可以自己去監測,得出自己的數據,這談不上什么違法,問題在于如果以國家的名義發布具有法律效力的數據,那么就只能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監測機構來進行。 現在的爭端中,水利部門的依據是《水法》,而環保總局的說法是“淮委會發布的數據,明顯違背國務院確定的”十五“限制排污總量要求”,兩家各有道理。 另一個說法是,安徽省環保局一位官員曾告訴記者,去年10月國務院領導到蚌埠開治淮現場會時已經說了,以后關于水質方面的信息要由環保部門發布。 比較一下數據,可以發現水利部門的排污控制量明顯小于環保局的數據,同時水利部調查的排污量明顯大于環保局的數據,兩相對比,缺口更大。也就是說,水利部的數據給環保局施加了壓力。 事實上,面對污染仍然非常嚴重、各方反映強烈的淮水治污情況,國家環保總局愿意強調淮河治污的成效,是在GDP增長1.35倍,人口增長800萬的前提下取得的。 國家環保總局強調,淮河流域環境問題的根本,還是在于對水資源的過度利用。安徽省環保局局長童懷偉解釋,每年7月份到11月份的雨季,淮河流量大,水質比較好,一過雨季,各閘壩開始蓄水,淮河水變成一塊塊的死水。矛頭直指水利部門。 另一種說法是,部委級部門在媒體上公開暴露爭端,是中國政治文明的一個進步,至少讓老百姓知情的范圍大一些,比臺上一團和氣、臺下推諉扯皮強。 對這種說法,水利部辦公廳宣傳處副處長李中鋒對記者的回答可作回應之一:沒必要一下子就捅到媒體,工作問題應該多商榷。 歷史的重演 事實上,在2000年底到2001年初,類似的爭端已經有過一次初演。那次,起因仍是淮委會在媒體上發布的一項信息。 此次爭論的一個重要的背景是,當時國家曾提出到2000年底,要實現“淮河水變清”的戰略目標。 距目標日期相差不到一個月的2000年12月5日,國內各大報紙刊登了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采寫的一則名為《淮河之水何日清》的新聞。 文章通過記者一系列的實地采訪證明淮河水污染仍很嚴重,并沒有達到變清的目標,而且根據“水利部淮河委員會提供的2000年1至11月數據:流域豫皖蘇魯四省省界處水質劣于五類的比例高達53%,這類水連工業用水的資格都沒有,基本失去了使用功能;達到干、支流治污規劃目標的比例僅為34%”。 一個月后的2001年1月6日,《中國環境報》則刊載了一篇名為《淮河基本實現達標,仍需大力推進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的報道,文中稱,“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近日宣布,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的監測數據表明,2000年淮河干流COD濃度符合3類水質要求,主要支流COD濃度符合4類水質要求,淮河基本實現了國務院提出的2000年達標目標。” 進一步,2001年2月1日的《人民日報》上刊載名為《千里淮河現清流──淮河治污啟示錄》的文章。在復述了汪紀戎的“淮河基本實現了國務院提出的2000年達標目標”的說法后,文章寫道,“在淮河干流安徽淮南段,記者看到,淮河在冬日的寒風中靜靜流淌。河水已不再是黑色,也聞不到任何異味”以資證實。 同樣的兩種截然不同的說法,兩個不同的機構采集的數據。但是與此次相比,當時雙方采用的形式更為委婉,也沒有形成直接“交鋒”,而是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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