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楊楠發自上海
昨天(17日),首屆“長江論壇”在武漢閉幕,大會宣讀并通過了《保護與發展——長江宣言》,并指出,流域各地將以“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抓緊修訂長江流域綜合利用規劃,積極探索生態補償機制,并加強法制保障,抓緊研究、制訂《長江法》。
首屆長江論壇組委會主席、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主任蔡其華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這次論壇充分肯定了以“維護健康長江、促進人水和諧”為基本宗旨的新時期治江思路,既要求部門各負其責,又呼吁流域進行綜合管理。
水利部部長汪恕誠在論壇上表示,目前,長江流域雖已初步建成由堤防、水庫、分蓄洪區、河道整治等組成的綜合防洪體系,但長江洪水災害依然是心腹之患,水污染問題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嚴重,長江流域治理、開發與保護的任務仍十分艱巨。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也表示,“實踐證明,流域性生態環境問題,只有從流域尺度入手采取綜合措施,協調經濟、社會和環境三者關系,進行有效的跨行政區現代流域水環境綜合管理,才能統籌解決流域可持續發展進程中面臨的重大資源環境問題!
針對備受關注的《長江法》,蔡其華對記者表示,對于在長江流域如何建立“流域管理與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等亟需解決的特殊性問題,只能以“一個流域一部法律”的形式解決,只能靠制訂特別的《長江法》!端ā纷鳛橐话惴ú荒芤膊粦摻鉀Q這些特殊問題。
長江委于2003年就研究制定了《長江法前期工作大綱》,正式啟動《長江法》立法前期研究工作。據透露,《長江法》主要內容擬包括:確立長江水管理的基本原則;確定流域水管理的相關主體及其責權利關系,特別是確立流域水管理機構的法律地位和具體職責;按照地表水和地下水統一管理、水量和水質統一管理、取水用水與污水排放統一管理的原則,對長江流域規劃、防洪、取水、調水、水保、土保、水政、水文、河道、堤防、邊灘、蓄滯洪區等方面的管理作出明確規定。
《長江法》將與《水法》、《防洪法》等法規配套,成為長江流域綜合性水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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