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一支筆審批企業職工退休 有關情況需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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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5日 10:34 紅網-三湘都市報 | |||||||||
本報4月14日訊(記者 王文隆)禁止一人單獨審批企業職工退休;禁止違反程序辦理企業職工退休審核、審批手續;禁止違反政策擅自放寬企業職工退休條件。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今天下發《省直管養老保險參保企業職工退休審批程序》的通知,明確了以上3條禁止性規定,以進一步規范省直管養老保險參保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加強職工退休審批管理。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表示,參保企業對符合退休條件的職工,應于申報辦理退休手續
經辦機構初審后,參保企業對經辦機構審核后的擬退休人員有關情況再次公示7天,無異議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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