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百文重組案終審判決 6股民敗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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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5日 02:17 每日經濟新聞 | ||||||||
當年鄭百文重組方案創(chuàng)造了我國證券市場的許多先河,也引發(fā)了中小股民的訴訟,備受關注。三聯(lián)商社(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稱,公司在兩宗與此有關的中小股民訴訟中勝出。 2003年7月18日,三聯(lián)商社38名回購股東中李香玲等6人以公司回購侵權為由,陸續(xù)將公司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下稱:登記公司)訴至鄭州市金水區(qū)人民法院(下稱
2004年6月11日,金水法院判決公司與登記公司返還該6名股東已被公司回購股份的50%,案件受理費及財產保全申請費共計1580元由公司承擔。公司認為該案的判決結果不適當,向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鄭州中院)提起上訴。鄭州中院于2004年10月14日進行了二審。2005年4月13日,鄭州中院進行終審判決,撤銷了金水法院上述判決,駁回李香玲等6人的訴訟請求,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及保全費由該6人負擔。 另外一宗訴訟是,2003年12月份公司股民楊廣毅以公司在資產、債務重組辦理其所持公司20900股股票的50%過戶手續(xù)侵權,將公司訴至金水法院。 2004年7月16日,金水法院依法駁回了原告楊廣毅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承擔。原告楊廣毅不服上述判決,向鄭州中院提起上訴。2005年4月13日,鄭州中院對此發(fā)布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承擔。 作者:莊睿弘 NBD上海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