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上半葉的稿酬版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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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4日 15:56 和訊網-《財經》雜志 | |||||||||
19世紀后半葉、20世紀初,上海的商業中心棋盤街匯聚了多家很有影響的出版單位,成了出版業的中心。如此眾多的出版社和報刊,必然有一支龐大的編輯記者隊伍,這便形成了上海出版家群體。中國80%以上的書店集中在上海著名的四馬路(即福州路)南北方向的兩三個街區,長久以來一直被稱為“文化街”。 在1932年“一二八”日本空軍突然轟炸上海前,這里有新舊書店300余家。其中最大的
它們附近有很多書店,有些書店因為跟新文學期刊或作家有關而聲名遠揚:比如“群藝”率先印行了陳獨秀編的《新青年》;北新書店是魯迅作品的出版社;胡適的著作大多是亞東圖書館出版的。光一家上海書店就在30年代中期號稱印行了約20份雜志,而且出版速度是每天一種。 四馬路還是20世紀20-40年代新派作家最常涉足的地方,它的聲譽經久不衰。 20世紀初,我國稿酬制度已形成并且跟國際接軌。稿酬有三種基本形式:(1)稿費,又稱為“潤筆之資”、“潤筆費”;(2)版稅,又稱為“提成費”、“版費”;(3)買斷版權,又稱為“作價購稿”。 當時稿酬標準不一。在官辦的北京報紙雜志和學術期刊上,稿酬可達每千字4圓-5圓。而上海的報刊大多是民辦的,一般稿酬為每千字1圓-3圓。魯迅文章一般稿酬是千字3圓,有時千字5圓,《二心集》的稿酬為千字6圓,這在上海就是比較高的了。 這樣的稿酬標準從五四時期到30年代沒有很大變化。 從20世紀初以來,上海出版界擬訂的版稅標準一般在10%-25%之間。例如,1921年泰東圖書局答應郭沫若的版稅是10%;胡適在新月社自訂的版稅標準是初版15%,再版20%;北新書局支付魯迅著作的版稅一般是20%,甚至達到25%;而梁啟超的版價最高,達到40%,甚至提出“自印包售,六折算賬”。版稅的支付時間,按照慣例為“三節”核對實際銷售數結算。 魯迅曾在《為了忘卻的紀念》中回憶說:“明日書店要出一種期刊,請柔石去做編輯,他答應了;書店還想印我的譯著,托他來問版稅的辦法,我便將我和北新書局所訂的合同,抄了一份交給他,他向衣袋里一塞,匆匆的走了。其時是一九三一年一月十六日的夜間,而不料這一去,竟就是我和他相見的末一回的,竟就是我的永訣。第二天,他就在一個會場上被捕了,衣袋里還藏著我那印書的合同……” 到20世紀30年代,上海出版界已是人才濟濟,精英薈萃。上海各報館書局的待遇也有明顯提高。但據陶希圣回憶:在20世紀最初的20年間,國內教育界多為留日學生把持,近代的新式教育,也多采取日本制。20年代以后,大批留學歐美的畢業生紛紛返國,逐漸控制了國內教育和出版界,甚至在社會上也存在著“西洋一等、東洋二等、本國三等”的偏見。 例如,以出版教科書而名噪一時、在當時教育界影響頗大的商務印書館的編輯,即以學歷定待遇。第一等是留學歐美的畢業生,月薪高達200至250圓,第二等是留學日本的畢業生,月薪可達120至150圓,而國內的大學畢業生,月薪僅80圓。 由于社會上存在著這種等級觀念,“留學生為社會地位及生活上的種種問題,不能不植黨以謀生活上之安全,遂致留派與留學西洋歸國者相互排擠”,加重了文人相輕的習氣。 上海的新聞事業當時十分發達,雖然不能和歐美日本著名報刊銷數百萬份并駕齊驅,可是像《新聞報》以日銷16萬份自豪,已執得國內之牛耳了。 與此同時,報社的職員收入是“與年俱增”的,以《申報》待遇最高,但大體上差不多:一般的編輯、記者月薪80至100銀圓,像徐鑄成和顧執中這樣的“名記”170銀圓左右。高級職員的月薪在200至300銀圓之間,年底同樣發一個月雙薪和獎金。 但是出版家張靜廬民國初年在上海泰東圖書局做編輯時,每月只有20圓的薪水,且還要分幾次在柜上領取。 可以看出,出版社的職員經濟待遇差別比較大,那些有著高學歷(尤其是從海外留學歸來且有博士學位者)、辦事能力強、資歷深的職員薪金較高,一般職員較低。年終有“花紅”分配。最重要的是,基本上每年調整薪金,通常加薪幅度為10至20銀圓。 作為一個參照,茲列出當時腦力勞動者的最低收入水平: 根據《近代上海城市研究》所載,1927年上海市中小學教師月薪平均41.9圓(約合今年人民幣1400元),中英文打字員月薪30圓以上,辦公室秘書月薪最低50圓(約合今年人民幣1600元)左右。 摘自《文化人的經濟生活》,參見“本刊4月薦書”。文字略經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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