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消息 南方玻璃有限公司未經專利人同意,擅自仿制煙臺某工藝品公司已獲國家專利的產品,近日,浙江當地法院判決南方玻璃有限公司停止侵權、在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煙臺某工藝品公司各項經濟損失2.8萬元。
1999年,香港實業家王先生來煙投資創建了某藝術品公司,專門生產壓花玻璃。次年,王先生偶然看到一種古埃及的法老文圖案的進口玻璃,花紋非常別致漂亮。他就琢磨上了
中國古文字甲骨文。他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用象形文字組合成了一篇《千禧年祝詞》,上市后一炮打響。王先生將心血之作申報了國家專利,并于2001年11月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授予外觀設計專利證書。但令他深感苦惱的是,產品很快就被浙江一家企業仿制使用。王先生于2003年11月向浙江當地法院遞交訴狀,狀告南方玻璃有限公司未經其公司同意,擅自使用與其外觀設計專利完全相同的花紋,侵害了其公司的合法權益,請求對方賠償其20余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南方玻璃有限公司在煙臺某藝術品公司擁有專利權的情況下生產并銷售,其侵犯專利權事實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山東西政律師事務所張克山律師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專利權被侵害糾紛案。根據我國專利法的有關規定: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使用其專利,即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本報記者吳英華)責任編輯:楊勝武來源:生活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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