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注冊500萬元資本金可申請包裝買賣人民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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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2日 10:06 北京現代商報 | |||||||||
違法經營人民幣最高罰3萬 商報訊 (記者 和平) 昨天,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在其網站發布了關于向社會征求《中國人民銀行經營、裝幀流通人民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根據這部規范人民幣經營、裝幀的法律法規,今后注冊資本金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人可以申請包裝、買賣人民幣,違法經營人民幣將最高被處以3萬元的罰款。
據記者了解,近期曾有人私下買賣人民幣“三連張”或加價購買與某人生日相同號碼的人民幣行為。如果人民幣號碼與生日的月份和日子相同,訂購人除支付人民幣面額外需多付30元加價,如果人民幣號碼與生日年月日完全相同,訂購人除支付人民幣面額外需多付50元加價。而在一些郵幣卡市場上,一張尾數為5個6的100元人民幣的“售價”竟能達到300元。 根據昨天頒布的《人民幣管理辦法》,以上這些私下買賣人民幣的行為都屬于違法違規行為。如果被人舉報,屬非經營活動的,將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屬經營活動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金額的罰款,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另外,《辦法》還規定了正規申請經營、裝幀人民幣的企業資質要求,申請經營人民幣的特許經營企業需具備以下資質:具有獨立、完整的會計財務核算部門和制度;具有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注冊資本金不少于50萬元;具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而已獲得經營流通人民幣許可、且資本金在50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人,可以申請裝幀流通人民幣。 一位業內專家告訴記者,我國流通中的人民幣實物總量已經超過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人民幣作為我國的法定貨幣,是我國經濟主權的象征。近年來,不少地方出現了一些自發的“錢幣市場”,高價進行流通人民幣買賣,這種情況嚴重損害了人民幣的形象。因此,央行《經營、裝幀流通人民幣管理辦法》的出臺,將規范人民幣的經營行為,維護人民幣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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