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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國世界名牌評選捏把汗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10日 10:43 中國經營報

  作者:孫晨

  前幾日,國家質檢總局在其網站上發布了《關于開展中國世界名牌產品評價工作的通知》,通知稱:“國家質檢總局決定開展中國世界名牌產品的評價工作,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國務院《質量振興綱要》的規定,對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稱號的企業予以表彰。”

  看到這則通知不禁又勾人回想起了去年那場沸沸揚揚的質疑風波。然而,國家質檢總局對去年社會各界圍繞“中國名牌”評選的種種質疑還沒澄清,今年又開始把評價工作升級到“中國世界名牌”了。

  不過,質檢總局雖然“超脫”,但這個“中國世界名牌”依然還不能“免俗”。

  首先,這個被明言是由國家質檢總局決定開展的評價活動無疑具有鮮明的行政色彩。從國家質檢總局網站上可以看到,其行政許可范圍內的數十項中見不到“評價世界名牌”的項目,故此不能不令人生疑,這種評選是不是又一次跟《行政許可法》狹路相逢對頭碰?

  其次,這個評選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呢?是國務院《質量振興綱要》么?難!中國著名行政法專家張樹義教授早已指出,這個綱要是國務院在質量工作方面的一個工作綱領或說是工作目標和圖景。它并不規范相應主體的行為,也就是說它不具備“規范”的性質。因而不是國務院的“規范性文件”,也就不能成為名牌評選活動的依據。那么,依據的是《質量法》么?更難!《質量法》中何嘗提起過什么名牌評選啦?難道是通知中提到的“根據黨的十六大提出的要‘形成一批有實力的跨國企業和著名品牌’的要求”?還是難!因為十六大的號召是督促企業更上一層樓,可并沒讓什么政府部門去搞什么名牌評選呀,更何況這也不是法律依據啊!是不是有關部門領會的有出入?總之,據此看來是無父無母無出處了,這個中國世界名牌的評選又不可避免地成了一個“黑孩子”!

  不過,想必國家質檢總局及其民間組織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現在對此事應該是“評”意已決,無法“召回”了。那么,筆者也只好順水推舟,送個建議權算人情了:既然是評世界名牌,那就是替全世界的消費者把關哪!這評委里自然少不了全世界的消費者代表,而為了對世界各地的消費市場負責,是不是也應該在歐洲、美洲乃至南極洲都設個把辦事處,并請國際權威的大公司做監督公證,才可以稱得上是真正負責任地、轟轟烈烈地評選“中國世界名牌”吧!不過,這樣一來又有一個難題,經費從何而來?人家老外可不會像咱們質檢總局和名推委那樣堅持“不增加企業負擔,不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的原則,人家幫忙評選是肯定要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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