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離開土地還有什么 華林集團圈地有何玄機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9日 13:41 中國經營報 | |||||||||
作者:葉建國,特約撰稿楊愛國 華林集團掌門人孫樹華是個有天分的“導演”。在其經營哲學中,“官”、“企”、“銀”、“學”四輪推動可謂獨到,其中的“官”、“企”、“銀”構成了華林集團發展中的“鐵三角”,使華林歷經多次驚險跳躍始終不倒。
無論是牽手安彩集團競標“西氣東輸”、“南水北調”工程的重點配套項目——“年產達10萬噸聚乙烯(PE)管材管線生產項目”,還是在集團遭遇銀行“逼債風波”時集團所屬地方政府周口市淮陽縣舉全縣財力支援,這些都體現了華林集團沉浮故事中政府角色的不可或缺。 政府掌控最大的權力就是對資源的分配,而對企業來說,在政府掌控的資源中,土地恐怕是最有利可圖的。華林集團2300多畝“占而不用”的土地上生長的荒草,就訴說著傳統政績觀下的非正常政企關系。 強行圈地 華林集團總部華林工業園坐落在周口市淮陽縣西關,占地1600畝。 2002年4月以前,這里是該縣鄭集鄉、王店鄉和城關鄉3個鄉鎮3個村莊的耕地和家居所在。 “那一夜,縣里組織的壓路機、鏟土機開進了我們的莊稼地。”鄭集鄉李柿園行政村一位李姓村民對記者說,“來了好多人——麥子粒都已經灌漿了,沒來得及(收)——就那樣被毀了。” 這一幕發生在2002年4月16日夜。 據了解,此前,淮陽縣有關方面曾召集幾個村的村民,宣布該縣將為建設華林工業園分三批征地,動員農民扒房子。記者手頭一份該縣縣政府2002年6月9日做出的《征用土地安置補償方案公告》(2002第3號)中稱,該縣征收的第一批城市建設用地為577.134畝,對農戶按畝數給予標準一致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記者詢問這幾個村的村民,皆答“當時已經補償到位”,“每畝2.205萬元”。 據知情人士講,這577.134畝土地,主要是華林集團目前的PE管材項目所在地。 “當時群眾有些不愿意,畢竟世世輩輩都在這兒耕種。但那時縣里派來了許多警察,誰不愿意就抓誰。一下子抓了十幾個。”李柿園行政村張菜園村民組一個姓張的村民向記者描述當時的情形。 在這次征地過程中,鄭集鄉張菜園村民組和袁路口村民組的情形更為典型——兩村的可耕地和宅基地被全部征完,600多口人搬遷至華林集團東邊不遠處的城關鄉。 “從搬過來到現在,我們的戶口誰都不接收。戶口簿顯示的戶籍還是鄭集鄉,但人家鄭集鄉早就不管我們了。現在,新生孩子沒法上戶口,學生上學要交借讀費。”袁路口村民組一個叫李明的中年人滿眼含淚說。 據村民介紹,當時鄭集鄉一位主要領導對他們做出承諾:“今后你們都將成為城鎮居民,每人可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104元的補助;18~35歲的男女青年都可以到工廠上班,35~60歲的人可以搞裝卸,6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享受養老金。” 在村民李吉華家里,記者看到了5個卡狀的“上崗證”:編號從104到108號,上面印有持證人的姓名、年齡并附照片,一概寫著“淮陽縣華林工業園工程建設裝卸隊”字樣。 “最低生活保障金我們從來沒見過。另外,他們哪讓我們上過什么班?剛開始,兩個村共選了10個人,現在說要裁員,最后只留下兩個。我們這些村民到他們廠里,他們的保安連門也不讓我們進。這種感覺就像是上當受騙。農民離開土地還有什么?” 李吉華所說的“他們”,是指華林集團。 圈地秘密 對于這一切,華林集團無疑感到很委屈。因為,土地的用途是城市建設用地(含工業用地),征收土地時采取的是政府行為,且土地出讓給企業后的用地補償金、安置費(有關方面的說法是每畝7萬元)已交給政府財政。 村民的說法是,華林集團征用土地已經快3年,除PE管材項目已占了500多畝外,其余近1100多畝的地還在“閑置”,這些“未開發的地”應不應還給農民耕種? 據知情人士講,在征用這些土地時,當地政府部門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明明企業在當時還要不了那么多土地,一些人硬是要求他們去填充項目,追求所謂的‘把規模做大’,結果導致一部分土地荒蕪。” 記者順著華林工業園的一個北門向南走進去,右邊是一片荒草地:蒿草叢生,足有一人高,到處挖的是坑溝,間或有一片綠油油的菜苗,幾百盆殘菊零散地分布著。 “這塊地過去很平整,但是后來華林集團為建東邊廠區的假山,起土挖坑,目前已變得坑坑洼洼;這塊地過去是一塊可耕地,但現在在華林集團對外的宣傳口徑中,變成了‘水淹地’和‘荒地’。他們這樣做,是為了糊弄上面的檢查。”當地一位姓孫的農民說。 華林集團在商水縣的一個項目——商水高科基地占地1270畝,情形與此類似。 “這么多地荒了兩年多,可惜了。”在商水高科基地外,一個農民在記者面前忿忿不平,“都是半拉子工程,把電線桿一埋,把幾個廠房架子一搭,就說開發了。實際上,它過去兩年一直荒著,現在為了應付上面檢查,才種上了幾棵莊稼。” 按照華林集團的遠景規劃,這兩片總面積為2300多畝的土地,是為其“填充項目”而準備的,但最后落得空地一片。 一位知情者告訴記者,這兩片地的功能其實十分明顯:被華林集團在不同時期用作銀行貸款抵押。這種說法,華林集團雖然一直對外避諱,但得到了商水縣、淮陽縣有關部門的間接確認。 記者試圖就華林集團的土地貸款抵押問題向有關銀行部門證實,但最終因“商業秘密”被銀行拒絕。“這些事情,各家銀行對外一般都是保密的。”鄭州一位銀行界人士告訴記者。 土地擱置 土地被閑置,心痛的自然是失地農民。對此,有關部門的態度又是如何? 商水縣國土資源局的一位負責人對記者表示,他對此無可奈何,但“他們(指華林)的確應該開發”。記者又打電話到淮陽縣國土資源局,一位工作人員否認了“華林工業園部分土地閑置”的說法,堅稱“這塊土地是按照城市規劃征的,可能要搞房地產開發什么的”,如果說有“荒蕪現象”,充其量“只是一個開發程度方面的問題”。 我國《土地管理法》第37條第1款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手續的非農業建設占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并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兩年未使用的,經原批準機關批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記者了解到,華林集團已為其在淮陽的土地交了600萬元的耕地占用金,但時至今日,當地政府還未就該土地的使用權問題做出處理。 就此情況,河南省國土資源廳執法處的一位處長明確向記者表示,如果華林集團的用地情況屬實,那么“就必須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辦理”。 背景 孫樹華從小失學,撿過破爛,賣過燒餅,就是在他的運作下,成就了華林集團的傳奇。2002年華林集團牽手全球玻殼霸主安彩集團,在“西氣東輸”、“南水北調”工程的重點配套項目——“年產10萬噸聚乙烯(PE)管材管線生產項目”的競標中勝出,企業從此一舉成名。2002年以來,華林集團旗下在全國各地新設立的各類公司不少于15家,行業涉及交通、能源、路橋、教育、化工等多個領域,對外公布的總資產增長額及增長速度足以讓許多企業刮目相看。2004年10月12日孫樹華以個人資產14億元首次登上胡潤的“中國百富榜”,位居第80位。但是,從去年年底開始,對華林集團“騙貸”、“業績造假”的質疑不斷。對此,孫樹華和華林集團曾做出“媒體報道嚴重失實”的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