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家:中國商業風險難預計 亟待量化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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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8日 19:20 《中國企業家》 | |||||||||
正因為中國式商業風險難以預計,市場和公眾對這種預測的需求就更是強烈 中國著名企業進入了一個高風險期,這是2004年下半年以來我們的一個強烈預感。這個預感有一系列已經發生的商業丑聞為依據——整個社會傾向用更嚴格的標準來衡量企業和企業家,而此時最著名的企業又都在大面積進入國際并購,風險自然高度積聚。
風險可以模糊地預感,但能不能精確地測算? 這恰恰是中國企業最讓觀察者和投資人頭痛的地方。企業本身就是經營風險的機構,有風險并不可怕,可怕的是風險無從預測、防不勝防,不知道什么時候出,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出,但一出事往往就是頂級風險。比如,在中國金融界,行長在銀行上市前夕“意外出事”已經成了國際奇談。在實業界,從楊斌、周正毅,到創維、中國航油,一再讓境外本市場大跌眼鏡——在整個企業界與投資界,有誰能預見到這些企業家“出事”?又有誰能具體預測到下一家“出事”的是誰? “沒有跡象”,是中國式商業災難的共性。在美國,一季一季的企業盈利預報,強大的行業分析師隊伍,相對清晰的CEO業績評價標準,比較明確的商業道德和法律界限,讓企業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失敗和風險,相對容易計算和預計。比如,HP前CEO女強人的出局,在股東和董事會那里其實早有動議,華爾街也早有傳言。根據商業邏輯和公開數據來推測商業失敗,是分析師和財經媒體的天職;但在商業之外洞察企業人士的腐敗,應該是司法機構的職責。而中國的企業家,恰恰是容易在腐敗上出問題,所以總是讓人有“突兀”、“意外”、“無從預測”之感。 正因為中國式商業風險難以預計,市場和公眾對這種預測的需求就更是強烈。商業媒體有責任提供、刊登這樣的分析。本期《中國企業家》文章《中國100強企業法律風險環境分析報告》,就是這樣一個努力。該報告按照國際上一套公司法律風險評分卡體系,對中國100強企業在面臨的行業、企業組織形式、設立地、知識產權、采購和銷售行為發生地等主要法律風險進行了分值評估和國際比較。什么樣的公司法律風險最高?高法律風險意味著什么?相信這樣的評估對企業和公眾都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這是法律風險。 最要命的是制度風險。本期封面文章《國資委催生新版MBO》,是《中國企業家》雜志這些年來少見的搶新聞式的政策性報道。之所以破例對一部還在醞釀過程中的《關于中小企業國有產權向管理層轉讓有關問題的暫行規定》如此看重,是因為我們知道它寄托了中國企業界太多的期望和焦慮,“MBO是中國企業家一根敏感的神經”,也是一個致命的雷區。從1998年四通改制開始,到2004年國企產權改革大爭論,太多的創業型企業家如飛蛾撲火,倒在了MBO的路上。“我永遠也說不清楚,你怎么也看不明白”,段永基先生當年這句感慨,說盡了中國式MBO的悲劇。 “現在俄羅斯、甚至德國都在秋后算賬——我們這些管理層收購不規范的做法、暗箱操作的做法,肯定是不能被全社會答應的——最后政府必須要干涉。”國資委官員的這個內部講話,道出了我們社會未來一個極大的隱憂。這是中國企業乃至中國經濟社會的一個重大風險。這么大風險,為什么企業家要把它弄得別人看不明白?為什么我們的國家管理者一直不把規則說清楚? 正是出于對整整一代企業家的群體風險的考慮,《中國企業家》雜志在條件不十分具備的情況下搶了一回新聞,希望提起企業界對這個即將出臺的《暫行規定》高度關注,據說它雖然謹慎、嚴苛,但可以“保證管理層收購財產的合法性”。 把風險數量化,或者是用定量方法估測中國著名企業的風險,還剛剛開始。不少老輩企業人更相信自己的直覺,寧要“模糊的正確”不要“精確的錯誤”,但時代真的不同了,不精算風險,只怕免不了會“老革命碰到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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