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將按13%辦理書刊出口退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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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5日 10:59 競報 | ||||||||
增值稅專用發票完全取代普通發票作為退稅憑證 今后書刊按13%稅率辦理出口退稅 本報記者李蘭報道 國家稅務總局對出口企業退稅辦法進行調整,調整重點是,今后12類手工藝品和書刊出口時,一律憑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有關憑證辦理退稅。昨天,
普通發票退稅 易導致“騙稅” 朱教授表示,在這項措施出臺之前,出口企業的退稅也必須以增值稅發票為依據,但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的貨物出口,可以憑借普通發票及相關憑證辦理退稅。“這里說的小規模納稅人,主要是指手工加工企業。原來國家允許諸如竹藤等手工業企業可憑借普通發票退稅,主要出于保護和促進我國手工藝品的出口。但是,因為普通發票并不在金稅工程的控制內,就有一些不法商人和企業鉆此空子。即并沒有向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卻以普通發票為憑證辦理出口退稅。調整后,都采用防偽稅控增值稅發票就不存在此問題了。” 書刊按13%稅率 辦理退稅 調整還規定,今后對出口企業出口的書刊等一律憑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有關憑證辦理退稅,而此前的規定是,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中國出版對外貿易總公司和中國圖書進出口總公司三家企業可憑借增值稅發票或普通發票辦理退稅。對此,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的安體富教授說,“對書刊退稅統一以增值稅發票為退稅依據,同樣是為了避免‘騙稅’現象的發生。根據新辦法,今后書刊將按增值稅13%的稅率辦理出口退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