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 陸純
本報訊 針對國內物價上漲壓力仍然很大的情況,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昨天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繼續加強價格調控,努力保持價格總水平的基本穩定。
發改委要求,今年各地要繼續嚴格執行“兩條控制線”措施,凡是本省(自治區、直
轄市)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月環比達到或超過1%或者同比累計連續3個月達到或超過4%時,必須暫停出臺省級管理和授權市、縣管理的政府提價項目3個月。
“當前經濟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穩定因素仍未完全消除,生產資料價格持續大幅度上漲后對下游的傳導開始顯現,煤電油運供應緊張狀況還沒有得到根本緩解,引發價格異常波動的不確定因素較多。”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把穩定價格總水平作為今年各項價格工作的重中之重,出臺政策、安排工作均要服從實現今年價格預期調控目標,繼續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實現本地年初確定的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
這位負責人指出,各地在疏導價格矛盾時,要妥善把握好時機和力度。制訂調價方案必須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和群眾承受能力,落實和完善疏導價格矛盾的相關配套措施。要認真測算調價措施出臺后對低收入群體和當地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影響,以維護社會穩定。
此外,通知還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做好價格監測預警工作。要切實加強價格監測,密切跟蹤糧食、化肥、石油、煤炭、鋼材、房地產等重要商品市場價格變動情況,以及生產資料漲價向下游產品價格傳導的情況。要進一步健全價格監測體系,繼續完善價格異常波動的預警和應急機制,重點防范局部地區、個別品種市場價格異常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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