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重組職工安置費 先扣后賣受質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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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5日 03:44 每日經濟新聞 | |||||||||
郭鳳琳 新華社北京報道 在3日舉行的“國有企業改制與重組調研成果發布暨政策研討會”上,來自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和世界銀行的專家學者在如何看待國企改制中從企業凈資產中抵扣職工安置費的問題一致認為,將職工安置費先扣后賣的做法問題太多。
國資委企業改革局局長劉東生舉了一個例子:有的國企改制中凈資產評估為1億元,需要給職工補償金9200萬元。如果補償金先從凈資產中抵扣,收購方只需付800萬元,而另外的9200萬元作為應付職工款項留在公司賬目上。劉東生坦率地說:“原來凈資產一億元的國有企業,怎么800萬元就拿到控股權?”他表示,尤其是職工人數較多、凈資產相對較小的企業經過這種抵扣,很容易就能被購買到。 劉東生強調說,只有一種情況我們贊成這種先扣后賣的做法,那就是企業改制的參與者是企業全體職工。除此之外,其他情況的抵扣問題甚多。將應付職工的安置金留在公司資產負債表的負債上,將大大提高企業的資產負債率,使得企業很難從銀行貸到發展所需款項。還有,欠職工的費用何時歸還以及能否歸還都是未知數。 世界銀行高級經濟學家張春霖表示,在改制中將職工安置費先賣后扣的話,一般來說政府對職工的安置將到此為止;而先扣后賣的做法很容易成為廉價收購國有企業的措施,對職工的安置最終很可能還是政府買單。 有調研結果顯示,由政府和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主導的改制效果不明顯,而且經營者收購改制績效不如民營企業、職工持股會不如管理層收購。劉東生認為,這個規律對于今后選擇改制方式有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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