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無居民海島管理首次提上立法日程
本報訊據《海南特區報》報道,《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辦法(草案)》(下簡稱《辦法》)日前正式提請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草案首次將無居民海島管理、海域使用規劃規定、圍海造地換發土地證的征費等問題提上立法日程,海島有償使用制度有望在法律上得以確認。
由于《辦法》涉及無居民海島管理、海域使用等新內容,有委員甚至提出質疑:海域開發會不會引發“圈海運動”?“海域的開發和使用要吸取陸地上的教訓!”黃國強委員說,“如果放開海域的開發和使用,很可能出現賤買貴賣的‘圈海運動’。一些人通過審核、交納海域使用金、取得海域使用權后,又高價將海域出租或轉讓他人牟利,如此一來,不僅損害了漁民的利益,也會造成管理上的混亂!睂Υ,他呼吁海南省立法時,考慮以招標拍賣方式限制這一行為。
省海洋漁業廳廳長李應濟說,海南省是經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明確授權的唯一具有法定海域管轄權省份,管轄約200萬平方公里海域及230多個大小海島,是名副其實的海洋大省。但現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辦法》(下簡稱《海域使用管理辦法》)對海南省海域使用過程中遇到的許多問題難以給予明確規定。
此次草案明確規定將無居民海島管理納入海洋功能區劃和海域使用規劃范圍,實行海島有償使用制度,禁止開展損害其生態環境和自然景觀的活動,但并未涉及具體實施辦法。據海洋漁業廳有關人士透露,省政府很可能在年內出臺政府規章,對無居民海島管理予以詳細規定。(來源:金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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