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農業稅 鄉村兩級貸款損失風險加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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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1日 09:00 中國經濟時報 | |||||||||
海庚臣 荊德鴻 2005年,為貫徹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河南省全面取消了農業稅。取消農業稅,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促進了糧食生產,但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新的問題和矛盾,原來鄉(鎮)、村組所舉借的農村信用社貸款,將因鄉村財政收入變化、機構精簡,而使貸款主體發生變化或消失,還貸能力中斷,并影響農村信用社對鄉村兩級組織債權的保全和收回,繼
據調查,截至2004年12月底,漯河市所轄三縣農村信用社鄉村兩級組織貸款余額為12003.6萬元(鄉鎮貸款7135.6萬元,村組貸款4868萬元),占各項貸款的比例為3.59%。其中不良貸款9528萬元,占79.37%,累計欠息已達2320多萬元。 同時,農業稅取消后,鄉村兩級組織貸款損失風險可能會進一步增大。主要表現為: 一是取消農業稅后,鄉鎮財政收入銳減,工資、經費主要靠財政轉移支付解決,還貸能力大打折扣;村組只能靠一事一議解決辦學、修路等公益事業,由于集體經濟薄弱,又無無任何收入來源,將從根本上喪失償還貸款能力。即使上級財政給予一定的補貼,鄉村也是面對現實的缺口,而不會顧及過去的遺留問題,農村信用社發放的鄉村貸款收回難度加大。 二是取消農業稅后,將大力推進鄉鎮機構改革,撤鄉并鎮、精簡機構,將導致鄉村貸款承貸主體發生變化。目前,鄉村兩級貸款的承貸主體不僅有鄉鎮政府和村委,而且涉及到鄉鎮七所八站,原承貸主體雜亂。撤鄉并鎮、精簡機構后,農村信用社發放的鄉村貸款承貸主體消失,原借款憑證將會失去法律效力。新機構的負債人將以各種理由拒絕承擔原有債務。 三是貸款原始擔保責任發生變化。突出的是一些鄉鎮、村委及鄉鎮部門擔保的貸款,隨著機構的精簡,原擔保單位或擔保人發生變化,擔保主體名存實亡,貸款擔保失去效力,擔保承諾難以兌現,最終成為不良貸款。 四是鄉村貸款涉及額度大、筆數多、年限長、承貸情況復雜、債權保全成本高,工作難度大。部分農村信用社抓住改革有利時機,采取得力措施,對鄉村債權進行保全,但由于在保全過程中成本高、程序多、難協調等,結果得不償失。 根據調查,提出政策建議如下: 一是縣級政府要把盤活和清收鄉村兩級組織貸款工作作為支持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舉措。協調好財政、稅務、司法、紀檢監察部門配合清收。二是鄉鎮政府要切實把農村信用社貸款清收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農業稅改革和農村信用社債權保全、貸款清收相應掛鉤的工作機制。基層農村信用社要積極向當地政府作好匯報,求得理解和支持,對積極歸還貸款本息和貸款的鄉村給予貸款支持和適當獎勵。三是做好債權落實。切實把握工作主動權,全面清理、核實可能精簡的鄉鎮機構債權,明確、落實債務人,以確保貸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四是運用法律和金融手段,搞好債權置換。采取土地置換、房屋置換、經營權置換等方式進行債權置換,最大限度地減少不良債務。五是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對于確應由鄉鎮財政承擔的到期債務,建立鄉鎮償債基金,分步逐年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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