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國內財經 > 正文
 

企業出口退稅無須增值稅專用發票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1日 00:02 北京現代商報

  商報訊 (記者張培娟)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出通知,規定企業出口退稅不需再向稅務機關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大大簡化了出口企業的退稅手續。

  通知規定,2005年1月1日以后報關出口貨物(以出口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聯》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凡稅務機關利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國稅發[2004]153號第二條規定所述代開專用發票,下同)在2005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出口企
業在申請辦理出口退稅時,免予提供增值稅專用稅票;利用外國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采用國際招標國內中標的機電產品,以及外商投資企業采購的國產設備,凡稅務機關利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2005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中標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在申請退稅時,免予提供增值稅專用稅票;對出口企業2005年1月1日以前出口貨物,凡規定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稅票的,各級稅務機關應按規定及時給予開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供貨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稅票的要求。

  通知要求,出口企業取得的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應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認證手續。未認證或認證不符的,不得申請辦理出口退稅。

  S051


點擊此處查詢全部出口退稅新聞




評論】【談股論金】【推薦】【 】【打印】【下載點點通】【關閉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
繽 紛 專 題
春意融融
綠色春天身臨其境
水藍幸福
海螺愛情精彩圖片
請輸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專題 繽紛俱樂部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