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昆明3月29日電 (馮茵 陳明昆) 在非天然林保護區的公益林區,林農自己的林,不但不能砍伐經營,還要無償投入人力、物力進行管護,這一不合理的現狀即將在云南得到改變。
從3月29日起,總投入達8200萬元的云南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正式啟動。據云南省林業廳介紹,2004年云南省規劃界定全省國家重點公益林區18580.2萬畝,在這些公益林
地中,處在非天然保護區的有2574.6萬畝。經核準認定后,國家今年將云南非天然林保護區的重點公益林1600萬畝納入了生態效益補償范圍。
云南列入生態效益補償的森林主要分布在以下地區:一是金沙江、珠江、瀾滄江、怒江等重要江河的兩岸;二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列入世界自然遺產名錄的“三江并流”地區;三是石漠化和水土流失嚴重的地區。根據云南省制定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的相關辦法,補償工作啟動后,云南省林農個人所有或經營的重點公益林,每畝每年可獲得不低于4.5元的補償,并由林農個人承擔林地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的全部責任。
云南是我國四大林區之一,最新統計數據顯示,云南森林覆蓋率已達到50%,活立木蓄積量15億立方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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