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靈證實最高法院正在完善抵押房產司法解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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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9日 02:14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李濤發自北京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下稱“最高法院”)確實正在完善抵押房產司法解釋的一些章節,特別是那個“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條款。
在上周五(25日)舉行的中國金融學會第七次代表大會暨2005年學術年會會間休息時,吳曉靈回答了《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的上述求證。但當記者向她詢問最高法院接受了銀行的哪些完善意見時,她笑而不答。 此前,吳曉靈談到自己對最高法院這項司法解釋的看法時表示,它從法律角度未能嚴格保護作為債權人的銀行的權利,有可能使債務人在還款積極性上打折,甚至可能出現銀行主動出面替其尋找可居住的房子,借款人還挑三揀四的現象。 2月,上海、北京、深圳三地的銀行同業公會針對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分別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見,要求最高法院對新規再作研究,對相關條例進行完善,保障銀行房貸效益(詳情請見本報2月18日B1版)。 記者從最高法院一位人士處了解到,最高法院最近確實在起草抵押房產司法解釋的實施細則,以解決按揭購房過程中出現不良房貸的房屋處理辦法,這意味著完善很大程度上可能是在具體操作環節上的一些變通。此前最高法院執行辦主任俞靈雨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透露,銀行的擔憂與目前的司法解釋并不沖突,最高法院正在制訂新的司法解釋,以解決按揭購房過程中出現不良房貸的房屋處理辦法。 北京銀行同業公會一位人士也指出,希望最高法院能配套出臺對惡意欠款的懲罰規定。事實上,僅就北京地區而言,欠債不還的購房者畢竟是少數。據去年11月12日北京銀行業協會公布的《“信用信息”資料匯總》顯示,北京16家中資銀行收集的不良貸款記錄匯總中1年間個人住房貸款有問題的有2876人,不到北京常住人口的萬分之二。再者,一手房一直以來銀行放貸都有開發商作擔保,保證金額占到個人購房總貸款額的10%~20%;如果購房人逾期不還貸款,銀行則可以從開發商的保證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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