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國企改革貪污 甘肅一百貨公司經理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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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5日 18:59 新華網 | |||||||||
新華網蘭州3月25日電 (張鶴) 甘肅省定西縣百貨零售公司原經理王學禮,以簽訂虛假買賣協議和虛假出資的手段非法侵吞214萬元國有資產,近日被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至此,甘肅省第一例MBO案審理宣告終結。 MBO意為“管理層融資買斷”,是近年來我國出現的國有股減持和國企改革的一個新
去年,定西市安定區人民法院審理了王學禮貪污一案,并于當年11月25日作出一審判決。法院查明,1999年,原定西縣政府將原定西縣百貨零售公司確定為定西市第一家改制試點企業進行改制。改制過程中,被告人王學禮對于國有公司已完工的工程在產權明確、沒有評估的情況下,利用管理之便,將不屬于自己的財產以簽訂虛假買賣協議和虛假出資的手段據為己有,貪污國有資產價值214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被告人王學禮不服,向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清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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