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方方面面利益 北京城市保護條例今日表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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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5日 07:40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常菁發自北京 昨天(24日),北京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十九次會議,《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修改二稿)》[下稱《條例(草案修改二稿)》]被提交三審并將于今天進行表決。一旦表決通過,該法規將于今年5月1日起實施。
藍天柱委員在會上進行審議發言時表示:“一個好的法規,應該從頒布之日就能充分實施并易于操作。《條例(草案修改二稿)》里面需要市政府和有關部門‘事前確定’的內容就有9處之多,這9處都需要在5月1日之前確定,時間非常緊迫。一方面,我們希望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抓緊時間來完成確定工作;另一方面如果因為時間緊迫而無法完成,建議寧可將頒布法規的日期合理后延,以便從頒布之日就能得到真正實施。” 張文啟委員表示,《條例(草案修改二稿)》部分用詞不夠清晰明確,有的句子過于冗長或不易理解,應該繼續修改使其簡潔規范并易于實施。 申丹委員認為,《條例(草案修改二稿)》并沒有充分體現“修復”在舊城保護中的作用。對于北京這座歷史文化名城來說,一定要保護與修復并重,兩手工作共抓。 據了解,為加大對優秀近現代建筑的鑒定、保護和合理利用,《條例(草案修改二稿)》中將“有保護價值的歷史建筑”統一修改為“有保護價值的建筑”,并將北京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內容擴展為:舊城的整體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文化保護單位的保護、具有保護價值的建筑的保護。為加大保護力度,條例還把不得“違反保護規劃進行大面積成片拆除”的規定改為不得“違反保護規劃進行拆除或者建設”。 與此同時,《條例(草案修改二稿)》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在建筑保護方面的主導作用。對于那些所有人和管理人、使用人確不具備管理、維護、修繕能力的,但又具有保護價值的建筑,要求政府采取措施進行保護。 著名城市規劃專家、原清華大學建筑學院教授朱自煊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北京的確十分需要一部地方性法規對北京這座歷史文化名城進行保護。“這部法規草案今天進行三審,充分說明該法規的立法的確牽扯到了方方面面的利益,必須十分審慎地對待。同時,該法規的出臺也充分體現了北京要舉辦“人文奧運”的決心。 朱自煊告訴記者,通過立法來進行保護只是一個首要方面,法規的出臺可以為舊城保護打下一個良好的基調。立法完成以后,一方面要嚴格落實、認真執行,另一方面要通過進一步制訂城市的具體規劃和出臺具體的相關政策和措施來輔以支撐。 朱自煊最后表示,“舊城屬于不可再生資源,政府在進行改造開發時一定要慎之又慎。同時,政府應該研究如何盤活舊城資源,尤其應該在保護的前提下適度開發舊城的旅游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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