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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可申請工商登記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5日 06:54 人民網-人民日報

  工商總局發布促進非公經濟發展措施

  對農村流動商販實行備案制,免于工商登記

  本報北京3月24日訊記者 許志峰 報道: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布《促進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通知》,從改革市場主體登記管理制度,放寬市場準入,積極推動農村個體
私營企業發展,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引導下崗失業人員和大學畢業生從事個體私營經濟等方面明確了促進非公經濟發展的相關措施。

  通知表示,將積極探索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登記管理。各類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均可以申請工商登記,取得市場主體資格。此前,在有些地區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進行工商登記中遇到了障礙。

  通知還說,大力推行個體工商戶分層分類登記管理改革。對農村流動商販實行備案制,免于工商登記,對農民進入集貿市場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的,可不予登記。

  對于下崗失業人員個體私營經濟,通知強調,繼續嚴格執行有關促進就業和再就業的優惠政策。對下崗失業人員憑《再就業優惠證》從事個體經營的,自發照之日起3年內免收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對初創的小企業,酌情減免登記注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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