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披露吉林省分行兩起重大案件詳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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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5日 03:22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記者:最近有報道稱,建行吉林省分行發生兩起重大案件,請介紹一下案件的主要情況及責任追究情況。 答:2005年2月22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三年前發生在建設銀行吉林省分行原營業部所轄的朝陽支行、鐵路支行的一起金融詐騙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此案發生在1999年12月至2001年4月間,當時詐騙團伙以長春市銘雨集團為掩護,拉攏腐蝕銀行工作人員,采取私刻印鑒、印章,制作假合同、假存款證明書,偽造資信材料、擔保文件等手段,進行貸款、承兌匯票的詐騙,詐騙總金額為32844萬元。建行吉林省分行在自查中發現案件后,立即報告司法機關。總行黨委高度重視,總行領導率有關部門組成了調查組赴吉林分行指導辦案。 2003年初,建設銀行對內部涉案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員36人作出了嚴肅處理:開除處分10人,留用察看處分9人,撤職處分8人,記大過處分1人,記過處分7人,警告處分1人;在被處分人員中,廳級干部1人,處級干部8人,科級干部11人,一般員工16人。其中,吉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兼營業部總經理楊森被撤銷黨內外職務,總行在全行范圍內對吉林省分行予以了通報批評。涉案的原鐵路支行副行長郭強、朝陽支行營業部原主任于文輝等6名內部涉案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在此次審判中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根據司法機關的審判結果,建行還將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進一步的處理。 近期,有關媒體、網站報道了建設銀行吉林省分行有官員涉嫌攜800萬美元外逃。此案系2004年12月,建設銀行吉林省分行在機構整合中自查發現原長春市分行(后省分行營業部)國際業務部原負責人王興泉涉嫌挪用資金,立即向司法機關報案,向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報告,并積極協助將涉案人移送司法機關,并無人員潛逃。現已初步查明,此案主要發生在1997年間,司法機關已經依法查封扣押了涉案企業的部分財產。針對上述兩起案件暴露出的問題,建設銀行已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對原有的內部控制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重點加強對基層機構網點和基層機構負責人、重要崗位員工的管理。從去年開始,全面實施了風險管理基礎平臺工程,把內控要求覆蓋到所有機構、崗位、產品、人員和業務運行的各個環節。目前,全行廣大員工的風險意識、法紀觀念進一步增強,遵章守紀、按章辦事的自覺性進一步提高。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3月25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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