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楊昌平) 上午9時,原房山區民政局局長楊德忠在房山法院出庭受審。楊德忠涉嫌在任職期間濫用職權,引發靜安墓園違規預售骨灰格位18200余個一案,并最終導致房山區民政局不得不以年息5.31%的高利率向北京人投資發展公司借款3千萬元,用于回收部分骨灰格位。
今年58歲的楊德忠是房山區良鄉人,被捕前已從房山區民政局局長職位上改任房山區
民政局調研員。1998年之前,房山區為建靜安墓園,多次向市政府打報告。市民政局批復“納骨堂是殯葬服務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由房山區民政局直接領導,納入殯葬服務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委托或授權他人管理、經營”,但是,此時房山區民政局已經和隗合利簽訂勞動合同,聘任隗合利為靜安墓園項目經理,責成其經營、管理公墓開發建設。為了防止民政局工作人員發現聘任隗合利的違規行為,市民政局的批復被楊德忠命令“不得傳閱”。之所以這么做,是因為他說自己已經上了隗合利的賊船,只能寄希望于隗合利守法經營。
楊德忠對其違反市民政局批復的行為心知肚明,他在庭審中承認自己違反了好幾條,包括墓園建好后未經市民政局檢查驗收就開始經營。2000年3月,楊德忠又允許下屬單位北京恒康靜安墓園管理中心與隗合利、穆志懷(均已判刑)共同出資成立股份合作制單位北京靜安墓園,由隗合利任法人代表,負責靜安墓園的興建、經營、管理工作。此后,隗合利打著房山區民政局的旗號,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違規預售骨灰格位18200余個,由北京市16個區縣及部分外省市的市民3200余人購買。期間,房山區民政局在發現隗合利的違規行為后,曾以在《民政之聲報》發通告、下達書面通知的形式予以制止,但未采取其他措施。隗合利違規預售骨灰格位案發后,承購骨灰格位的市民多次聯名上書北京市政府、市民政局和房山區政府,還有4批176人次到市信訪辦集體上訪,10批293人次到房山區政府集體上訪,5次圍堵區政府大門,要求返還購買骨灰格位的錢款。為平息事態,房山區民政局不得不在2003年12月,以年息5.31%的利率向北京人投資發展公司借款3千萬元,用于回收部分骨灰格位。
雖然任局長期間引發如此嚴重的事件,楊德忠仍不承認自己濫用職權,他辯解說自己的行為只能說是“工作失誤”。楊德忠聲稱,在發現靜安墓園的違規行為后,他不僅僅在《民政之聲報》發通告,還采取了更換靜安墓園法人代表的措施,這對避免更大損失起了重要作用。
但是,記者了解到,楊德忠曾寫了一篇《靜安事件的反思》,文中表明與隗合利合作的一大目的就是“為局里找一些資金”,房山區民政局一位副局長作證稱,開班子會時,楊德忠這樣解釋與隗合利合作的理由:“由民政局自己經營就不能掙錢,如果讓隗合利經營,局里每年還能收入幾百元的管理費!钡,隗合利違規經營的收入達8千余萬元,民政局卻沒得到多大好處,按楊德忠的話說:“隗合利不守信,沒給多少資金!弊罱K民政局不得不以高息借巨款為違規行為買單,楊德忠該負什么樣的責任呢?本報將繼續關注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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