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公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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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2日 17:07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3月22日電(記者 陳二厚)針對長期以來稅務機關要求納稅人報送資料過多、過濫的積弊,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公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規范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逐步解決納稅人重復報送涉稅資料的問題。 《辦法》指出,今后凡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總局的規定要求納稅人報送的財務會
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稱,這是減輕納稅人負擔的第一步,不僅有利于改善和優化納稅服務,而且有助于規范稅務機關的基礎工作,逐步實現納稅人報送信息在稅務機關內部的共享。 稅務總局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對需要納稅人報送的報表,要及時告知納稅人。要將報表清理情況按照不同的納稅人適用類型列出清單,明確報送哪些、廢止哪些,連同財務會計報表統一報送的意義以及《辦法》的具體規定等,編寫成專題信函,發送到每一個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的納稅人;同時,通過電視、廣播、網站和12366納稅服務熱線電話以及在辦稅服務廳內張貼等方式宣傳,以便于納稅人的理解與遵從,也便于社會的監督與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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