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銀監局完善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21日 02:58 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
本報記者 衛容之 發自上海 “去年,上海市銀行業金融案件時有發生,個別案件涉案金額較大。因此,落實風險內控,切實防范金融案件的發生,及時處置風險因子是監管機構上海銀監局當前十分關注的問題。”上海市銀監局官員近日對本報記者說。
記者了解到,為遏制金融案件的發生,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及時通報重大案情,上海銀監局近日修訂并發布了《上海市銀行業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制度》。 《制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作了詳細的規定:確定由上海銀監局辦公室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明確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對象為上海銀監局直接監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內容和報告標準進一步明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后24小時內以規定形式報上海銀監局辦公室,并在重大事項平息后形成完整的重大事項風險處置報告上報上海銀監局;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實行問責制,對遲報、漏報、瞞報、誤報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的直接責任人和相關負責人依法處理。 上海銀監局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高度重視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工作,切實加強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工作的組織領導,將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工作責任落實到部門,明確到個人。并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重大突發事件處置預案,遇重大突發事件及時向上海銀監局報告。 《國際金融報》 (2005年03月21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