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調整制藥企業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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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8日 16:24 中國新聞網 | |||||||||
中新網3月18日電 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今日發布消息稱,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調整制藥企業廣告費稅前扣除標準。通知規定自2005年度起,制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可在銷售(營業)收入25%的比例內據實扣除廣告費支出,超過比例部分的廣告費支出可無限期向以后年度結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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