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條例征求意見 北京擬對野蠻拆遷最高罰50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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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6日 09:10 新聞晨報 | |||||||||
□袁祖君 晨報訊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北京市將在年內出臺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為拆遷定下詳細的行為規范。按照該規范,野蠻拆遷將受到最高達50萬元的罰款。 昨天,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將《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草案掛到其網站
同時,今后強制執行拆遷也須得到政府或法院的批準。而擅自拆除被拆遷人房屋等野蠻拆遷的行為,則將受到嚴厲處罰。該草案規定,如果拆遷人違反規定,在未與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擅自拆除被拆遷人房屋的,將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房屋拆遷許可證。其中,如直接責任人違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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