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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干預未果 民企億元資金夢斷江漢大學黑洞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5日 10:15 《法人》

  特約記者 傅春榮 李琴 武漢報道

  民營企業湖北城明集團近億元資金在江漢大學打了一個水漂,此事暴露出強大的政府機構和利益集團的誠信問題,同時也警示企業家,在投資政府建設項目時千萬不能輕信官員個人承諾,一切應當謹慎從事

  回想起投資江漢大學的全過程,湖北城明集團總裁張志承感覺像做了一場噩夢。從2000年簽訂協議到投入近億元建設資金,再到現在幾近血本無歸,張志承經歷了從希望顛峰到失望深淵的心理巨變,面對出爾反爾的地方政府機構和江漢大學,城明集團也許真的只能“好漢打脫牙和血吞”。

  開局,看上去很美

  事情始于四年多以前的中國高校后勤改革熱潮。

  按照當時中央的部署,全國各高校陸續展開了后勤社會化改革,即將高校過于直接管理的學生餐飲、住宿等后勤服務剝離出來交給有能力的企業經營管理,高校則集中精力抓教學科研。

  對于這場改革,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李嵐清提出,高校的教學和后勤配套“要分流,后勤社會化,誰投資、誰經營、誰管理、誰承擔風險、誰受益”。

  2000年5月19日,湖北省教育廳高校后勤管理處與建設銀行湖北省直支行簽訂了一個《關于在整個湖北省內建設高校學生公寓授信30億貸款》的協議。半個月之后,當時的武漢市計委根據這個協議批準了新江漢大學的一期規劃設計及概算。

  為響應李嵐清副總理的號召,當年6月19日,湖北省教育廳高校后勤管理處找到湖北城明集團,提出共同承建新江漢大學的后勤建設項目。

  在多次協商之后,雙方最終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雙方共同組建“湖北學府后勤物業有限公司”,共同承建新江漢大學的后勤建設項目。協議規定:城明集團作為國家二級資質等級的企業,以項目建設法人的名義負責整個江漢大學的后勤建設、施工,湖北省教育廳高校后勤管理處則負責整個江漢大學后勤建設項目的資金籌措以及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建成后,后勤項目的經營管理則由“湖北學府后勤物業有限公司”負責。

  7月20日,學府后勤公司與江漢大學簽訂了“開發江漢大學后勤配套設施”的協議。其中總的原則是“圍繞湖北省對于后勤學生公寓的要求來進行”。學府后勤公司與江漢大學簽訂的協議書中清楚界定了雙方的權責:學府公司負責建設整個江漢大學的后勤配套設施33棟單體以及未來48年的經營管理權,這些建設項目總面積19.4萬平方米,包括20棟學生公寓、5個食堂、后勤服務中心、醫保中心等。按照協議,在這些項目投入使用后,學府公司每年交給江漢大學168萬元的土地租賃費,而江漢大學要保證學生公寓90%以上的入住率,如果達不到這個比例則由江漢大學貼錢。

  協議為城明集團總裁張志承描繪了一幅美麗的未來畫卷:按照國家的規定標準,每個學生每年的鋪位租金為1200元,而江漢大學公寓樓能容納約1.3萬人入住,按90%的入住率,學府公司每年也會有1500萬元的收益,加上食堂、醫院、超市等等其他配套設施的可期待營業收入,學府公司每年的資金流動將會上億元,如果一切正常,這個投資巨大的建設項目回報周期約為12—15年。

  但后來發生的一切表明,張志承想得太美了。

  變故

  簽協議、投資、施工,沉醉于美好未來的城明集團緊鑼密鼓地進行著自己該做的一切工作。不過,就在新江漢大學學生公寓等后勤配套設施工程全面開工的時候,一個讓城明集團不寒而栗的變故似乎“如約而至”。

  湖北省教育廳通知城明集團:建行的30億貸款一分錢都沒著落,這個消息打了張志承一個措手不及。城明集團找教育廳后勤管理處交涉,后者的態度是:反正我們也沒有辦法,你們自己看著辦,我們35%的股份不要也無所謂。

  當時,城明集團已經自行投入了近3000萬資金,作為一家民營企業,城明集團遠遠不如湖北省教育廳后勤管理處那么瀟灑,投了那么多錢,不能說停就停。無奈之下,城明集團只好硬著頭皮繼續往前走。

  憑著自身的信用和社會關系,城明集團又向招商銀行貸款2000萬元,向中國銀行貸款3000萬元,算上此前已有的投資,城明單方面向江漢大學后勤建設項目投入了8000萬元。張志承告訴記者,江漢大學這一工程建設的總預算為1.27億元,盡管碰到了湖北省教育廳方面在資金方面發生了“意外”,但城明集團通過銀行貸款加上自籌資金,項目建設所需的資金基本上不成問題。如果一切順利,江漢大學項目的建設應該可以有驚無險地進行。

  但更大的變故還在后頭。

  2000年9月,也就是合同簽訂后兩個月的時候。江漢大學項目的南區就已經開工了。當時,市政府和江漢大學所在的開發區各相關部門全部為該項目開綠燈,分管副市長還親自批復要簡化各項手續。張志承告訴記者,開工之所以這么急,是因為當地要迎接第二次全國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會議在武漢的召開以及時任副總理李嵐清的視察。

  12月17日,第二次全國高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會議在武漢如期召開。這是建國以來武漢市迎接京官規模最大的一次,來賓中除了李嵐清、徐榮凱、陳至立等國家和部委領導,還包括了全國十幾個省分管教育的副省長、30多個分管教育的副市長、100多所大學的校長。與會者來武漢考察高校后勤化改革的成績,而新江漢大學的后勤建設項目就是主要樣板之一。當時,李嵐清、徐榮凱也分別到工地視察過。

  一切似乎應該水到渠成,到2001年10月份的時候,整個工程進度已經完成了95%。但這時風云突變——江漢大學突然成立了“后勤專辦”,宣布接管整個建設現場。第二個變故讓城明集團始料不及。

  民企被逼出局

  江漢大學為什么會突然宣布接管工程?張志承分析認為有三個原因:

  第一,簽合同的時候,代表江漢大學的是原任黨委書記,但后來的學校領導認為這個合同是“賣校協議”,在這些人看來,把48年的經營權拱手交給了一個民營企業,于心不甘;第二,新江漢大學由四校合并而成,后勤部門的分流人員加起來有500多人。盡管按照合同,學府公司可以優先考慮錄用這些人,但并不等于必然聘用,而且待遇也不一定比原來高。這一局面讓學校職工不滿意;第三,后期經營管理的利益誘人。學校某主要負責人放言:“為什么非要讓民營企業來占便宜呢?你能搞我也能搞。”

  出于無奈,2001年11月,城明集團以侵權為由將江漢大學告到了湖北省高級法院。

  這時,武漢市政府的分管領導趕到法院打招呼,讓法院作城明集團的工作。法院的分管院長幾次找張志承談話表示:如果這個官司打下去,對你們企業肯定沒有好處,因為你的企業一是要負債二是還要在武漢發展。但張志承則認為,城明集團只要按合同完成了項目建設就行,負債不能成為要城明退出的理由。

  就在此時,江漢大學又提出了讓城明集團“中途退場、清算走人”的要求。

  在張志承看來,在好端端的建設進程中,江漢大學突然寧愿背上幾億元的債務也要驅逐城明集團,說明該項目前景誘人,使得江漢大學方面盡力搶奪。“因為有利益前景,我們當然不愿意退出”,張志承告訴記者,但公司考慮到以后還要在武漢發展,不愿意因為這個項目惡化自己的外部經營環境,就在權衡利弊后決定忍痛退出。不過,城明集團要求江漢大學合理補償。

  為了了解江漢大學的態度和意見,記者試圖聯系了江漢大學相關負責人。但到了學校后,,原來預定接待采訪的校領導和基建、財務部門人員一個也未見到。對于相關的疑問,除了江漢大學黨辦一位姓劉的副主任“我們沒有什么好說的,一切都很清楚”的說法之外,記者再也沒有得到校方其他明確的答復。

  政府干預最終無果

  2002年4月16日,在法院的組織下,城明集團和江漢大學協商簽定了一份調解協議:江漢大學無條件地補償城明集團4000萬元,城明集團則將此前所有的投資和建設項目轉讓給江漢大學,所有有關債務也一并由江漢大學承擔,城明集團拿錢走人。

  但8天之后,武漢市政府秘書長粱耀源將城明集團和江漢大學的負責人召集到市政府501會議室。這一次,有關人員撇開雙方已經簽定的協議,認為4000萬元的補償額太多,要求城明集團從4000萬元降到3200萬元。在強大的行政壓力下,城明最后無奈答應了降價的要求。

  4月29日晚,中共武漢市委副書記殷增濤將雙方叫到市委辦公室,要求城明集團與江漢大學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把錢結算清楚。有了市委領導的表態,城明集團第二天就去省高院撤回了起訴。

  5月31日,江漢大學與湖北城明集團最終達成協議,主要內容為:城明集團退出江漢大學后勤設施項目的建設和管理,全部權利義務交由江漢大學履行,江漢大學支付給城明集團清償費3200萬元。

  按照這個約定,在該協議簽訂的一日內,江漢大學付給城明集團300萬元,在將該項目建設單位對城明集團已簽合同確認簽字后,再支付100萬元,在城明集團向江漢大學移交全部工程合同及有關資料并辦理完財務交接手續后,江漢大學支付清償款的90%,余款在工程驗收合格后3日內或學生入住一個月內付清。

  但事情在此后再次發生變卦。首付300萬元之后,后續付款被一拖再拖,直到2004年7月,江漢大學僅付給城明集團810萬元。

  為此,市委副書記殷增濤和副市長袁善臘曾為款項的進一步落實多次批示,殷增濤批示:“請盡快協調,盡快了結”,而袁善臘的批示甚至把問題提到了政府誠信的高度:“請落實協調,以維護政府誠信”。

  即便如此,江漢大學在2004年1月支付100萬元之后,便以有關手續未辦理為由拒絕再付余款。

  事實上,早在2002年6月13日,江漢大學便整體搬遷至新校區,后勤項目被江漢大學接手2年有余,公寓樓也被江漢大學使用管理2年時間。

  為什么在市委市政府協調下簽定的協議得不到落實,帶著這個疑問,記者來到武漢市委、市政府聯系采訪。市政府辦公廳的答復是:想要采訪分管教育的副市長,必須通過市委宣傳部的同意才可以。但在市委宣傳部,一位姓李的處長卻表示:市政府的采訪不歸宣傳部這邊管。

  在市委大樓門口,記者碰巧遇到了當時主持協調城明集團和江漢大學糾紛的武漢市委副書記殷增濤。記者表明來意,原本面帶微笑的殷書記一下子嚴肅起來:我覺得最好不要參與到這件事里來,這件事情很復雜,我很忙,沒有時間、也不會接受你們的采訪。

  耐人尋味的地方

  據了解,城明集團在被迫退出江漢大學建設項目之前,曾請湖北省八個民主黨派及省、市統戰部、工商聯領導作了最后的參觀和簽證,并召開座談會,上述人員參加了座談會。

  湖北省政協一些民主派人士認為,利益之爭、信用缺失、假公濟私是導致民營企業城明集團尷尬出局的癥結,更有人士甚至將此歸于“湖北民企業發展緩慢的典型案例”。

  城明集團董事長陳燕鳴告訴記者,當時城明集團在開發區招投標時的工程概算價約為1.27億元,但據他了解,江漢大學接手工程以后,光是向中國銀行貸款就有1.7億元,另外武漢市財政還撥款3000多萬元,加上出售市衛校所獲資金,江漢大學整個后勤工程支出估計將達2.3億元。

  憑空高出的1億元建設費用到底存在什么黑洞,也許沒有人知道。但一些跡象卻表明,江漢大學的后勤工程建設值得質疑,其中一份秘密協議則更讓人遐想聯翩。

  記者了解到,江漢大學設施中的道路網管建設投標時,城明集團組織的中標價為520萬左右,但江漢大學卻廢除原中標單位,在未進行招投標的情況下,由另一個施工隊以1300萬最終結算,多出的700多萬元不知所終。

  記者還拿到了一份江漢大學與某建筑公司的秘密協議,江漢大學與某建筑公司在協議中約定,本應支付幾百萬元的工程,由該建筑公司從江漢大學多拿到數千萬元。協議標明:“在特殊時期,若向外泄露此函的內容所引起的經濟、法律責任,由泄方承擔。”

  按照國家的規定,重大項目建成后必須立即由審計部門進行審計,但據記者了解,江漢大學后勤設施項目投入使用兩年之后還沒有經過審計。

  就江漢大學后勤建設中可能存在的資金問題,記者聯系了江漢大學以及武漢市委,卻沒有得到任何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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