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案主犯賴昌星賴不掉的4種結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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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5日 09:48 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 | |||||||||
四川新聞網-成都晚報訊 加拿大時間3月14日至15日,溫哥華聯邦法院將對“廈門遠華案”主犯賴昌星進行聆訊。據了解,本次將對賴昌星“難民上訴”案進行裁決。結果一旦出來,將對賴昌星的去留產生很大影響。
賴昌星的代表律師馬塔斯表示,如果賴昌星勝了,將再次獲得難民審理機會;即使敗了,離遣返還相當遙遠。 各方反應 《人民日報》駐加記者聆訊可能費時數月 昨晨,《人民日報》駐加拿大記者告訴記者:“這次聆訊將對賴昌星提出的所謂‘申請成為難民’的理由進行辯論,辯論的結果還難以預測。一旦結果出來對賴昌星的去留將產生很大影響,但即使決定賴昌星可以遣返回國,也要經過一段漫長的時間。” 據報道,聆訊可能會費時數月,并由3位法官聽審。如果敗訴,賴昌星有權向聯邦最高法院再進行上訴。但最高法院接受其上訴的可能性比較小,而難民案件由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判決的情況少之又少。所以最高法院審理賴昌星上訴的可能性不大。 加拿大駐華使館要等判決結果出來再說 加拿大駐中國使館新聞處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知道賴昌星案件將再作審理的事情”,但對于遣返的時間,其表示一切要等審判有了結果后,有關引渡的問題再按照加拿大法律進一步執行。 加拿大華人盼遣返以殺一儆百 根據資料顯示,大約有幾百名中國貪官選擇了加拿大作為避難所。當地一位華人向記者透露,在加拿大的華人都非常希望把賴昌星遣返回國,“大家希望因此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據這位人士介紹,他認識的很多房地產客戶會經常提起有不少中國人出手闊綽,幾百萬的房子一次性付清。 “一般來說大家都是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清的人很少,更何況款額之大。”此外,根據加拿大當地帶團的導游述說,很多來加拿大的中國游客徹夜不回旅店到尼亞加拉瀑布附近的賭場賭博,“這些人看上去明顯不像生意人,但卻非常有錢”。 專家說法 4種結局等著他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博士生何帆分析:“這次對賴昌星聆訊的重點是看其難民身份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的話,賴昌星非常可能被引渡回國。” 他還告訴記者,還要考慮到本案的復雜性。根據加拿大的法律程序,只要法庭認定賴昌星代表律師提出的一些問題具有重要性而且值得聯邦上訴庭考慮,官司就可能無窮無盡地打下去。 何帆還表示,中國自2000年頒布《引渡法》以來,已與19個國家達成雙邊引渡協議,由于中國與加拿大沒有簽署引渡條約,即使賴昌星難民身份被否定,能否引渡也只能通過外交途徑解決。因為賴昌星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如果能把其移交香港的話,就比較簡單;或者是找一個第三國,然后再把其遣返回國。 他在拖延時間 一位長期關注國際刑法的業內人士向記者分析加拿大的法律是“程序至上”的原則,賴昌星利用繁瑣的司法程序為自己拖延時間,在國外有的人就因此被拖得沒有精力打官司了,但是此案原告是加拿大政府,所以不會出現這個問題。 同時,如果官司一直打下去,賴昌星可能難以支付高額的律師費,但是如果他還要打下去,法院可能提供免費的公派律師,但是公派律師的水平一般不是很高。據法制晚報 引渡賴昌星 1999年8月賴昌星攜家人逃到加拿大。 2000年11月23日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將賴昌星夫婦拘捕。 2001年7月3日賴昌星一家的難民聽證會第一次開始,至8月10日暫時休會,于9月12日在溫哥華繼續進行。 2002年6月21日賴昌星的首次難民申請被駁回,當天,移民部人員將賴昌星和其妻曾明娜拘捕。 2002年6月28日賴昌星夫婦被羈留一星期,獲有條件釋放。 2002年8月26日賴昌星律師向加拿大聯邦法院提出申請,要求重審賴昌星難民申請案。 2003年7月14日賴昌星難民上訴案在溫哥華市中心的聯邦法院開庭聆訊。 2004年2月3日加拿大聯邦法院再次駁回賴昌星一家提出的難民申請。 2004年2月聯邦法院否決了賴昌星提出的司法復議的要求,但受理賴昌星的案件。 2005年3月14日聯邦法院聆訊賴昌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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