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議外匯儲備應立法 直擊巨額儲備三大弊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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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2日 04:22 新京報 | |||||||||
指出外匯儲備相當于GDP的35%,嚴重影響央行對貨幣供應量的主動調控能力 本報訊全國人大代表、工行甘肅分行行長趙鵬在本屆人代會上提交的一份議案是“關于制定外匯儲備資金管理條例的建議”。他建議,國家應根據經濟金融總體形勢,盡快制定外匯儲備資金管理條例,進一步明確國家外匯儲備的來源及合理規模,并制定外匯儲備資金使用的審批程序,以保證國家外匯儲備的規范化管理。
數據顯示,截至2004年末,我國外匯儲備增至6099億美元,全年創紀錄地增長了2076億美元,相當于每天增長5.66億美元,外匯儲備相當于GDP的35%.趙鵬指出,巨額的外匯儲備雖然有利于增強我國的國際清償力,維護國家和企業的對外信譽,但也給國民經濟的運行帶來了諸多的弊端,突出表現在三方面: 第一,中央銀行被迫投放基礎貨幣來吸納超額外匯儲備。2004年底外匯占款高達5萬億元人民幣,嚴重影響到央行對貨幣供應量的主動調控能力。 第二,外匯儲備資金管理缺少法律依據。目前除了《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由人民銀行管理外匯儲備外,沒有任何其他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匯儲備資金的使用方向及程序。法律的缺失導致國家動用450億美元外匯儲備為中、建兩行注資的合法性受到質疑。 第三,外匯儲備資金投放渠道單一,收益較低,風險集中。我國大部分外匯儲備用于購買美國債券,考慮到通貨膨脹和美元貶值因素,實際年收益率不超過2%.同時,我國外匯儲備的增長是與人民幣國債的增長同時進行的,從而增加了外匯儲備的機會成本。 本版采寫 本報記者 盛嵐 周揚 本版攝影 康亞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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