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統計注水:統計法應該修改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1日 21:31 新華網 | ||||||||
新華網北京3月11日電(“新華視點”記者 呂諾、朱建軍、呂雪莉) “我們現在實行的統計法是20多年前頒布實施的,還帶有計劃經濟時代的色彩,對違法統計的約束和制裁力偏弱。要遏制統計數據注水,必須修改和完善統計法。”針對地方GDP注水問題,全國人大代表黃泰康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黃泰康說:“發生GDP注水現象,一方面是由于現行統計體制下,政府統計工作的抗
據了解,現行的統計法是1983年頒布、1984年正式實施的。1996年5月1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了關于修改統計法的決定。“但是,現行統計法還是沒有完全脫離計劃經濟時期的框框,不能完全適應貫徹科學發展觀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應該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黃泰康舉例說,法律中對保障政府統計工作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統一性、權威性和工作效率的規定不足,缺乏統計調查對象的法定義務和開展普查的規定,也沒有明確規定必須保障政府統計活動的經費等。 “建議進一步完善統計法,使其真正發揮遏制統計‘注水’的核心作用。”黃泰康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