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采礦權被當作期貨炒 不良投資覬覦煤炭資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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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11日 00:30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張慎金 北京報道】 探采礦權被作期貨炒作以牟取暴利 受近年煤價持續攀升的刺激,煤炭開采得到大量投資追捧,煤炭資源出現了無序開發的苗頭。一些無勘探、采礦資質的企業“跑馬圈地”,介入煤炭資源開發,將探礦權和采礦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新汶礦務局局長郎慶田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煤炭作為基礎能源,長期以來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一直占70%以上。近年來,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加快,能源消耗強度增大,并且在今后很長一個時期,煤炭消費將繼續保持快速增長的態勢。目前,全國煤炭保有儲量在10000億噸,盡管總量不小,但可采儲量人均占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資源儲備并不樂觀。煤炭是我國能源安全的基石,對國家經濟安全關系重大,合理利用和保護煤炭資源,有利于保障我國能源的長期穩定供應。 近年來,國家改革礦業權管理制度,確立了探礦權、采礦權的有償取得和依法轉讓制度,為完善市場運行、優化資源配置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但是,有些地方也出現了無序開發的苗頭,一些無勘探、采礦資質的企業“跑馬圈地”,介入煤炭資源開發,將探礦權和采礦權作為“期貨”炒作,從中牟取暴利;有的拍賣國家規劃區和國有重點煤礦后備資源。特別是受近年煤價持續攀升的刺激,煤炭開采得到大量投資追捧。由于煤炭資源價格以政府定價為主,遠低于目前真實的市場價格,只要搞到資源就意味著“一夜暴富”,致使這種局面愈演愈烈。據了解,山西、內蒙古、陜西等主要產煤地區已經勘探好的資源基本分割完畢,想要搞到資源只能從現有煤炭企業身上打主意,而大大小小的國有、集體煤礦既無雄厚的資金實力墊底,又無堅實的“后臺”撐腰,成了各路資源炒賣大軍的獵物,其方法多為參與縣屬或鄉鎮、集體煤礦的“改制,以競標拍賣煤礦的方式拿到資源。這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造成礦業權屬秩序的混亂,也損害國有大礦的利益,不利于煤炭大集團建設。炒賣資源之禍不止于此,各地以承包、拍賣等方式拿到的煤礦,往往不求長遠發展而只顧眼前利益,掠奪性的開采資源進一步加大了安全生產壓力。 對此,郎慶田代表提出建議:一是對新煤田的開發要由國家或省區統一規劃,提高開發準入門檻,授權并支持有開發、建設、管理、運營能力的大型煤炭企業集團作為主體,聯合各投資方實施整體開發、綜合利用;二是對原國家劃定的礦區范圍且歸屬清晰的,不允許再亂劃;三是對拍賣、轉讓或受讓探礦權、采礦權的企業(單位)嚴格資質審核,不符合條件者禁止涉足礦產資源開發,規范探礦權采礦權市場;四是在有償轉讓或拍賣探礦權采礦權時,應優先考慮國有老礦區資源接續,解決國有重點煤礦后備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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